看他過去,尾巴還搖了兩下,圓溜溜的眼睛哀哀地看著他,嘴巴張了兩下,卻叫不出聲。然後就不動了。
賀林現在看他的眼神就像那隻狗。
渴望,乞求,不解,迷惑。
張思遠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想起那隻狗。
那真是只傻狗。死到臨頭了,還不知道是為什麼,以為他能救它。張思遠連它叫什麼都忘了,只能記得自己摸狗肚子的那個模糊的場景。
就憑這,他也知道那條狗是被毒死的,狗卻直到咽氣也不懂自己為什麼會死。
就像賀林這種傻子也搞不懂,為什麼明明在保護他,還會被他推出去。
但這一切對張思遠來說格外地理所當然。賀林甚至都不算是個人,又這麼蠢。他活著有什麼用呢?
他張思遠難道不比賀林更配活著嗎?
個子格外高大、仿佛一尊巨靈神的紙紮人嘴角咧了一下。他彎下腰,頭湊到賀林處,作勢嗅了嗅,又無聲地轉向張思遠。
大大的頭和張思遠臉對臉,張思遠感覺到一種強烈的注視。
那兩個又大又圓的黑點仿佛要看穿他的整個靈魂。
張思遠兩條腿軟得像麵條,止不住地想往下癱。
這時,紙紮人鮮紅的嘴又張合起來。張思遠盯著那兩片櫻桃般的小口中間裂開的那條黑黑的縫,聽見他說:「這位就是新郎?姓甚名誰,可有名冊?」
他的手向張思遠伸了出來。那手掌足有蒲扇大,張思遠看著那伸到自己面前的五指,咽了一下口水,停滯已久的腦子瘋狂旋轉起來——
什麼東西算名冊?
寫著名字的才算。
張思遠想起來了!確實有個東西寫著他的名字!
瘦小的男人此時臉色徹底好轉了起來,兩隻眼睛閃閃發亮——最妙的是,那個東西上,賀林的名字是真的,他的名字卻是假的。
他近乎興奮地對紙紮人說:「你稍等!」
張思遠第一天早上起來就搜過房間了,他自己的當時就被他藏了起來,此時當然不可能拿出來,賀林的他知道在哪兒。
他走到床頭櫃前面,很快就把那個硬質的紅本給翻了出來——正是賀林的那本結婚證。
為了確認,他還特地走到窗口,對著月光照了一下:沒錯,雖然下面的部分確實有兩個人的名字,但是上半部分,挨著合影的位置,持證人確實是賀林。
賀林都不是人,這個結婚證在外面肯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但在這裡,它毋庸置疑是賀林的「有效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