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殺人的人不一定是十惡不赦的兇犯,不一定是一個把「惡」字隨時掛在腦門上,把「惡念」時時放在心裡的人。
他可能只在殺人前後的那一刻,是惡的。
這種人,畏懼被害人的目光,他不享受殺人的結果,甚至不享受殺人的過程。殺人,只是排解他在某一刻嚴重不良情緒的手段。
這種嚴重的不良情緒,已經嚴重到影響他的基本生活,讓他異於常人,喪失理智。
但只要殺了人,這些不適感就都會消失。讓他重新變成正常人。這就像是生物學裡提到的「條件發射」原理,會給這個人形成一種心理認可和心理反應。
這種信息的反饋,就會成為他下一次繼續殺人的內在動因。提示他「殺人是有用的」。
這才是許暢所說的——「極度自私的人」,真正的內涵。
「田文明說了,他不願意看到死者的臉,不和死者對視。6.8 和 6.24 命案的兇手還有更進一步,他在殺人後,還要在死者後背加一把力,加速把對方推向地面。」
「還有一條,是田文明沒有說,卻是田文明和這兩起命案的兇手都有的特點——他們不翻看死者的屍體,不是不接觸,是不翻看。不接觸可能是不拿走對方的財物,不翻看,是根本就不去確認對方是不是死了。」
「你是說他們並不是對自己的『手藝』有足夠的自信?」
「是,他們都只有動一次手的勇氣。剛才我說了,推動他們殺人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內心那種難以平息的心理內因。這種內因是在殺人前會愈演愈烈,但一旦出手,這股氣就散了,一散,就很難再聚攏。」
「殺人不是他們的最終目的,把心理這股難以言明的『氣』表達出來,宣洩出來,才是他們的終極目標。田文明是這樣,6.8 和 6.24 命案的兇手也是。」
許暢的聲音少有地激昂,高亢起來。雖然還是能聽得出在極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緒。
「我同意你把 6.8 和 6.24 命案的兇手,定義成一個心理不健全,甚至有人格分裂傾向的人。」
劉余川猛地站起身來,許暢也扭過頭,兩個人四目相對。
「但是,你必須能說服我,為什麼會把宋允銘作為最大的懷疑對象?不能只跟我講直覺。」
「這不是直覺。是分析。」
「那你告訴我,你的分析是什麼?」
「第一,宋允銘有一個不善言談,卻還是能夠給宋允銘施加影響的父親。你聽到了,也看到了,宋允銘雖然選擇了文科,但依然還是跟著自己的父親學習過很長時間的車工。車工,就是製造兇器的第一步。這是你必須承認的。」
是,承認。
「第二,宋允銘有一個言談舉止都很得體,在工廠里的地位很高,管理他人的手段也很高的母親。那個家裡,主外的是母親馮蘭仙,主內的是父親宋建軍。做飯,做家務的都是父親。但就是這樣的關係,父親和母親依然相處融洽,沒有任何齟齬,矛盾。這看上去,是不是很像很像田文明和浦梅的關係?」
「只是相像,不能說是必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