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的譚峰和黃麗,在國營礦場裡上班,一個是礦場的技術員,另一個則是礦場的安全員。
這兩個崗位在當年是出了名的香餑餑,連送他去譚家的婆子都說,他是積了大德才能尋來這麼好的父母。
的確……
當時的譚峰和黃麗,是好得不能再好的父母。
他們工作穩定,婚姻幸福,家庭美滿。
除了…沒有孩子。
那時的醫學技術不發達,兩個人結了婚超過三年,黃麗也沒懷孕。
這於現在來看,算不上什麼新鮮事兒,可是對於當年來說,結婚多年無子,便是最大的惡。
他們努力到了結婚的第五年,終於在熱心親戚的建議下,決心從遠房親戚手裡「過繼」一個男孩,當作自已的孩子。
他們給他起名叫譚樂,因為有了他,這個家庭便有了歡樂。
譚樂很喜歡這個名字。
至少,在起初他剛來譚家的時候,還是很幸福的。
那時的他,像是城裡的孩子一樣過了人生的第一個生日,也像城裡的孩子一樣周末可以去公園、可以逛商場。
他吃了甜到發膩的大白兔奶糖,也喝了城裡孩子都不怎麼有口福喝過的北冰洋汽水。
逢年過節,再也不需要撿媽媽、姐姐的舊衣服,他也會有自已的新衣服、新鞋、新書包。
更甭提那時譚峰和黃麗的工資高,廠里福利待遇好。
他家裡早早地便有了鄰居家羨慕的冰箱、洗衣機、彩電。
那時的他。
很幸福。
而這一切幸福,只短暫的持續到了他十歲的時候。
那天他照舊放學回家,剛一進屋便聽媽媽跟他說,「樂樂,你要有弟弟了。」
媽媽的臉上蕩漾著他沒有見過的笑容,小心翼翼地坐在沙發上,始終護著自已尚且還平坦的肚子。
譚樂傻乎乎的看著媽媽,以為他們又收養了新的孩子,他眨巴著水靈靈的眸子問她,「弟弟在哪?」
媽媽笑著指了指自已的肚子跟他說,「媽媽懷孕了,再過八個月,你就可以見到弟弟了。」
呵……
一樣的人生,再次重演。
當父母有了新的孩子,他便是被拋棄掉的那一個。
譚樂清楚他自已接下來的命運。
他軟了肩膀,歪著頭看著媽媽,只怕她接下來會裝模做樣的跟他說。
「送走吧,可是無論如何都要幫他尋著一個好人家。」
再後來,那便是弟弟出生了。
整個家裡洋溢著一股濃厚到化不開的喜悅。
弟弟的名字叫天賜。
他是上天賜予譚家最好的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