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不涉及劇透,所以詞彙大多是些褒義的、沒有具體指向性的組合詞彙,起不到詳實客觀評價一部電影的作用。通常來說影評人雜誌不會接受這類近乎等同於宣傳廣告的投稿。
但奈何對方是大名鼎鼎的斯坦利·庫布里克,他是這個時代最偉大的導演、導演界的神話。
他之於電影就如同梵谷之於藝術。
他老人家親自寫的影評,親手投的稿件,那還了得。
收到傳真的英國本土影評雜誌的主編捧著紙張四處詢問:「《多格板箱》是誰的電影?哪個國家?哪家電影公司發行的?」
而美國《電影評論》也同樣收到了這樣一份傳真。
「庫布里克的影評?可笑,已經有那麼多關於《閃靈》的影評了,這些人還沒看夠嗎?」
「什麼?庫布里克寫的影評?!」編輯不敢置信地接過了那張紙:「幫我打個電話回去確認一下,真的是斯坦利·庫布里克本人?」
...
於是第二天中午,米高梅的宣發部門主管喬迪看著桌子上擺放的《紐約時報》與《電影評論》,一時間陷入了沉默。
《紐約時報》娛樂頭版:「米高梅收購聯美內情:割棄聯美只為發行學生電影!」
《電影評論》封面:「斯坦利·庫布里克親筆力薦,只為一部學生電影!」
共同且尋常的詞彙「學生電影」,竟然在報業和雜誌業兩大影評巨頭的文章標題中表現出了兩種截然相反的情感。
他猜的倒是沒錯,奧斯蒙德真的去聯繫了報紙和雜誌做宣傳。
只是這宣傳不僅比他想像中的早了兩個星期,還以一種他未曾預料到的衝突與爭端的形式展開了。
《紐約時報》的評論稍顯偏激,內容與奧斯蒙德的電影沒什麼關係。除了標題以外,全文沒有提過這所謂的學生電影是誰拍的,拍的又是什麼內容。
文章重點詳細地講解了奧斯蒙德·格里菲斯的「自大協議」,嘲笑他已經走投無路卻認不清現實,眼高手低、自視甚高,居然敢向米高梅承諾會在三年內拍出票房上億甚至有資格沖奧的電影。
「我們採訪了幾位已從聯美電影公司離職的員工,他們一致認為,奧斯蒙德·格里菲斯之所以會做出將公司出售給米高梅的決定,是因為聯美高層經投票一致認為聯美不應該幫助奧斯蒙德宣傳發行他的學生電影。因為他的學生電影絕對會虧本,沒有必要再為這部電影投入宣發費用。那只會讓聯美的經濟狀況雪上加霜。」
「...他顯然小肚雞腸懷恨在心,且鼠目寸光。僅為了低價發行一部學生電影就將擁有悠久歷史與文化底蘊的聯美賣給K·科克里安,毫無疑問是將聯美推入了深淵,是對電影藝術的玷污,是對聯美員工的輕視與不尊重。奧斯蒙德·格里菲斯為了自己淺薄的利益,使得員工被迫離開自己熱愛的崗位,失業破產。他的目光短淺,也註定會為自己的傲慢與狂妄的承諾付出代價,米高梅也會後悔接手聯美,後悔向奧斯蒙德伸出援手。」
《紐約時報》從哪得知那麼多簽約的細節?又為什麼對奧斯蒙德那麼大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