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帶回大理寺後,林業綏親自坐於堂上審問,裴敬搏在旁陪審。
只聽男子不問姓名年紀與籍貫,直接問出最關鍵的問題:“可有買賣文書證明其為王著作家中的侍女?”
桃夭也有些無措,但好歹勉強能答上來:“買賣文書都在阿郎、夫人那裡。”
“在王家幾載?”
“三月。”
“每月多少通寶?”
“...三十枚通寶。”
“在家中侍奉誰?”
王散玉每次來,並不跟她說家裡的事,桃夭只知道他有個妻子,於是回:“侍奉在我們夫人的屋舍。”
“你們夫人脾性如何?愛吃什麼?討厭什麼?”林業綏不給她半點喘息機會,連續發問,“聽說上月剛把家中十多個奴僕全部都趕出去了,又是為什麼?”
桃夭垂頭,焦慮地胡謅答案,正要回答,一卷竹簡被扔到她眼前,聲音特別大,心理防線徹底已經快要潰堤。
林業綏一字一句道:“買賣人口都需要向官署報備,三個月,王著作郎的家中並沒有任何買賣侍女的記錄。”
桃夭嗓子眼裡的話,瞬間就煙消雲散,半句話也說不出口。
林業綏睥睨著,語調鬆散道:“我日昳歸家,今日我是一定要審出來的。”
這話的意思就是不管用什麼方法,都會讓她在日昳之前開口。
桃夭胸間這口氣立馬落下去,好像一塊石頭掉進萬丈深淵,她當然知道做外宅婦的下場,沒入掖庭為奴隸,她本來就是被一名高官豢養的外室,只是被轉手贈送給他交好的友人,三月前又來到王散玉這裡,已經不知道是被轉送的第幾次。
但是那名高管的姓名,她是萬萬不敢說的,眼下她也只有哭:“我不是王著作家中的侍女,只是一名被他養在其他屋舍的...外室。”
林業綏得到回答,只問:“識字嗎。”
桃夭抹淚點頭。
林業綏瞥向一側:“把這些事情全部都寫下來。”
裴敬搏拿出筆墨放去女子跟前的地上。
桃夭便俯身提筆蘸墨寫著。
她剛落墨,便聽堂上的男子沉聲道:“所有事。”
桃夭愣住,所有...事,深吸口氣,邊哭邊寫著,寫完後,還是忍不住問了句:“我...我去掖庭前,能再見見我家中小妹嗎?”
林業綏頷首,然後起身,走到庭院:“送去刑部。”
裴敬搏上前,拿過供紙,看著眼上面所寫的,這上面...不只是只有王散玉一個人...裡面涉及的人,刑部一定會包庇。
“這要是送去刑部...”
林業綏盯著刻漏,似在等著日昳時分一到就要離開,但是語氣卻不急不緩:“這是三司規程,刑部會不會上奏那是他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