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看過了檢屍格目,但祁駝子一想到郭守業對此案的一再敷衍,便始終難以安心。他想親眼看看禹秋蘭的屍體。屍體在郭守業查驗完後,早已運往城南義莊停放,沒有郭守業的手令,他是無權擅加查驗的,甚至連接觸一下屍體都不行。他當時已做了大半年的仵作行人,與義莊看守也算熟識了。當天夜裡,他帶上一些酒菜,去到城南義莊,將看守灌醉後,打著燈籠,找到了停放禹秋蘭屍體的棺材。當時他不會想到,自己的後半輩子,都會在這義莊之中度過。
查驗禹秋蘭的屍體時,祁駝子既怕看守醒來,又怕有外人闖入,始終提著心吊著膽,一有些許響動傳來,他便嚇得停下手裡的動作,驚慌地張望聲音來處。他不敢耽擱太多時間,於是省去了一大堆驗屍步驟,既沒有煮熱糟醋,也沒有點燃蒼朮皂角避穢,哪怕禹秋蘭屍體停放數日之後,已經開始出現一定程度的腐敗。他忍著屍臭,從頭到腳將屍體驗看了一遍,發現屍體全身共有四處傷口,都屬於銳器傷,其中有三處傷口只有黃豆大小,包括頸部的那處致命傷,是由尖銳細長的利器扎刺所致,那利器很可能就是那支消失的銀簪子。還有一處傷口顯得尤為不同,位於屍體的右腹,長約一寸,看起來應是刀傷。祁駝子怕弄錯了,還仔細檢查了傷口處的腸子,驗明腸子斷為了好幾截——腸子盤藏於腹中,若是刀具類的利器捅入,往往會把腸子割斷成幾截——這才敢確定是刀傷。這處刀傷很深,同樣足以致命,從傷口長僅一寸來看,兇器應該不是長刀和大刀,而是短刀。
這一夜祁駝子幾乎徹夜無眠,他清清楚楚地記得,郭守業的檢屍格目當中,只記錄了那三處扎刺傷,並未記錄這一處刀傷。他實在難以置信,郭守業身為司理參軍,親自驗的屍,親自填寫的檢屍格目,居然會出現這麼大的疏漏。或者那根本就不是疏漏,這麼明顯的刀傷,只要不是瞎子,必然能清楚地看見,郭守業更有可能是故意隱瞞,故意不加以記錄。之前郭守業在他心裡的印象,一直是盡心盡力,足夠認真負責,卻沒想到竟會是這樣的人。若不是他擅自溜進義莊查驗屍體,這處如此明顯的疏漏,將因為屍體的腐爛,慢慢不被人所知,只留下檢屍格目上白紙黑字的記錄。
有了這處刀傷,禹秋蘭遇害的經過就值得推敲了。兇手使用了刀和銀簪子作為兇器,但問題是,刀比銀簪子更容易抓握和發力,殺傷力也更強,既然兇手已經手持刀具了,為何還要拔下禹秋蘭髮髻上的銀簪子行兇呢?那刀傷位於屍體的右腹部,而銀簪子造成的三處扎刺傷都位於屍體的左側,一在左臂,一在左肩,頸部的那一處同樣是從左側刺入。祁駝子突然冒出了一種猜想,兇手會不會不止一人,而是兩個人?這兩個人一個用刀,一個用銀簪子,聯手對禹秋蘭行兇,因為兩人一個站左,一個站右,所以兩種傷口才分別在禹秋蘭身子的左右。
這樣的猜想一冒出來,祁駝子越想越覺得合理。於是就這麼熬過一個不眠之夜後,他睜著一對布滿血絲的眼睛,趕去了府衙。他知道找郭守業是沒什麼用處的,於是直接去了中和堂。他當堂而跪,對著剛起床不久還在打著哈欠的知府大人,具言自己昨晚驗屍時的發現,給出了兇手很可能是兩個人,動機很可能是謀奪禹秋蘭身上的某樣貴重之物的推斷,又言明宋鞏離開瓊樓的原因,證明宋鞏根本不可能有去錦繡客舍行兇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