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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就讓它做阿角無盡的生命中一段雨露,一捧湖水、一場落日。做一朵璀璨的煙火,熄滅後隨風而去,定格成美好的記憶陪伴白麋鹿。

王的顧慮不無道理。

阿角錯開時間,不斷更換落腳點,不引起人類疑心的前提是,它的外表沒有顯著特徵,白色麋鹿罕見但不算稀奇。

但一隻額頭有疤不會變老的麋鹿絕對會在人類社會中引發轟動。

「咦,王你怎麼知道阿角能活很長時間的?」陸余發現另一個問題,一隻普通麋鹿最長的壽命是35歲左右,總不能是王親眼見證過吧。

阿角掀起嘴皮試圖吹口哨,一副做了錯事欲蓋彌彰的模樣:「是我跟王說的,哎呀,當時就是腦子一熱,被小雄性拿崇拜的眼神看的感覺太好了。」

我信你個鬼,你肯定是饞人家王,想拐跑那隻天真無邪的麋鹿。

陸余腦中忽然浮現之前森烏有意無意展示捕獵本領的畫面。

它斜睨一眼森烏,你這傢伙,被喵拿崇拜的眼神看是不是很爽!

森烏毛絨絨的臉上沒有表情,但那雙蕩漾起笑意的眼睛暴露了它的真實情緒。

有什麼不敢承認?它就是喜歡看乖崽眼裡有星星的樣子。

確實是小雄性,那時它剛滿三歲。

王抬頭望向科研區的方向,順著話題繼續說道:「一開始我其實不相信,但有個人類給我看了他們家族的相冊,裡面全都是阿角的照片。」

人類需要某些特徵來分辨兩隻同種類的動物,比如同樣是狸花貓,如果體型相似花紋相似,人類無法第一眼就發現不同。

但動物不一樣,分辨出同伴對它們而言就如同喝水一般。王只一眼就知道照片上的是阿角,而不是其它白色的麋鹿。

「我不認識人類那些歪歪扭扭的圖案,也聽不懂他們說什麼。但我認得新舊,那些叫照片的東西散發的氣味就不一樣,來自不同的時間。」

阿角大度地噴了個響鼻:「理解,我曾經也不相信我能活這麼長。不過那個人類真有毅力,這都多少代子孫了,還守在這裡呢。」

這說起來是一個年代久遠的故事啦。

某個日子,白麋鹿回到深山老林丟掉礙事的花串,然後選好一個沒探索過的方向,興高采烈往山下走。

食物資源匱乏的年代,靠山吃山,能養家餬口但潛在的風險也很大。偶爾會有年輕的獵人誤入深林禁區,不幸的話小命就此交代,鹿家先祖鹿成豐就是一個倒霉的獵人。

山林最好的資源都被當地的惡霸控制,村民想要進山打獵,不僅先要交一筆錢,還要把得來的獵物拿出一半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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