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歌突然想起那日沈清宴所說的話,知道戰承遇同樣是精通律法,便忍不住開口詢問。
戰承遇思忖片刻,正色道:「《唐律.戶婚》之中的確有此律法:諸祖父母在,父母在,而子孫別籍異財者,徒三年。
也就是說,你現如今待在將軍府,屬于歸宗女。歸宗女在財產繼承方面,等同於在室女,可得男兒繼承份額之一半。
同理,你賺來的銀子,也應當同在室女一樣,屬於你的父母所有。清宴所言,倒是有幾分依據的。」
沈清歌有些驚訝,更多的是不服。
銀子歸自家老爹,那自己是無所謂的,心甘情願地孝敬,倒是憑什麼便宜姜氏母子?最噁心的是,到最後,這些銀子還能順理成章,合情合理地落進沈清宴的腰包。
「這不公平!」沈清歌輕哼:「憑什麼我掙的銀子全都歸沈家所有,而我卻只有一半的繼承份額?」
「你若改嫁,則是完全沒有份額的。」戰承遇又往她心裡捅了一刀子,毫不客氣。
我靠!
「合著我折騰半天,這銀子都是我替沈清宴掙的?」
第323章 三王爺得了痔瘡
「也不盡然。」戰承遇淡淡地道:「按照律法而言,你嫁給九弟之後,你賺的銀子應當屬於九弟,而你與九弟合離之後,你能帶離九王府的,只有你的嫁妝。」
沈清歌眨巴眨巴眼睛:「我那點嫁妝一文不值,也就是說,我應當淨身出戶?」
「對的。」戰承遇點頭:「你離開九王府之後,回到娘家,這幾日你在街上替百姓看診,所得的收入,還有你改嫁之前的所有收入,才歸將軍府所有。」
合著自己一文也撈不著唄?
沈清歌瞬間覺得委屈感爆棚。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還非要分什麼男女?假如女兒同樣盡了贍養父母的責任,為什麼被差別對待,而且就連繼承田產的權利都沒有?
還有,家庭是兩個人共同經營的,雖說大多家庭是男主外女主內,可女性同樣付出了自己的勞動,憑什麼被休之後,只能帶走自己的嫁妝,而且自己生的孩子,就連撫養權都沒有。
同樣,父死子繼,死了丈夫的妻子憑什麼對於財產只有使用權,沒有處置權?非但不能變賣,還不能改嫁?反倒被那些八竿子打不著的子侄們虎視眈眈。
這些律法對於女性滿滿的都是惡意,太不公平。」
沈清歌一股腦地,發泄著自己對長安律法不公的質問,甚至於有些口不擇言。
戰承遇有些瞠目結舌地望著她,驚訝於她的逆天言論。
自幼讀聖賢書,研習各種法典,他從未用任何懷疑的眼光與思想去考慮這些問題。他覺得,古人數千年積累下來的經驗與教條是沒有錯的。
自己所要做的,就是精通,然後執行。
如今站在沈清歌的角度,他再思考這些法典,突然就覺得,真如她所言,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