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府令宣布升堂,林羨玉坐在一旁的松木椅上,阿如婭和達魯站在他的身後。
府令拍下驚堂木,先問:「王妃和這兩位斡楚商販要告官榷監官阿古木,是否?」
林羨玉答:「是。」
「罪名是受贓枉法,是否?」
「是。」
「可有證據?」
林羨玉朝阿南使了個眼色,阿南便將帳本呈了上去。林羨玉解釋說:「這是從阿古木的家中搜出來的帳本,其中明細清楚,大人自可分辨。」
府令翻看細看,神色微變:「一條條、一樁樁,確實是令人觸目驚心。」
林羨玉心想:這次一定能成功。
阿如婭也握住了達魯的手,兩個人相視而笑。
可下一刻,府令忽然說:「王妃有所不知,官榷雖然名義上是官家之榷場,但其中的監官、看守,都不屬於絳州府管轄,無品無級,並非登記在冊的官員。若不是官員,如何能定受贓之罪?」
府令圖窮匕見,終於露出了那副和絳州知府一樣的神情,他笑著望向林羨玉。
林羨玉震驚而起,怒道:「雖不是登記在冊的官員,但行著官家的權力,以官府之名壓榨百姓,有何區別?」
「自然是有區別的,榷場的稅金收入並不交予絳州的財政,既然如此,這不過就是民間自發而成的交易市場,這其中的金錢賄絡,便是百姓自願而發的行為,稱不上受贓。」
林羨玉氣得臉色漲紅。
阿如婭直接對著府令喊:「當初是你們說這是官榷,頭上帶著一個官字,說只有在這裡買賣貨物才不算犯法,逼著我們交稅金入場,你現在又說不是官家的榷場,簡直是不要臉!」
府令再拍驚堂木,冷聲說:「堂前須得恭敬。」
達魯連忙拉住阿如婭的手腕。
林羨玉沒想到他人生中第一次狀告官府就如此慘敗,他洋洋灑灑寫了一早上的訴狀,原來從根上就是錯的。根本傷不到貪官的毫毛。
「回王妃,北境律法共九百二十條,其中沒有一條寫著非本朝官吏可判受贓之罪,所以……」府令朝著林羨玉謙卑地笑了笑,說:「王妃此狀告實在無法可循。」
阿如婭怒道:「你們太不要臉了!阿古木手裡是不是有你們的把柄,你們這樣保他?」
府令眼中閃過一絲寒光,但當著林羨玉的面,臉上依舊恭敬萬分,他還熱心地對阿如婭和達魯說:「或許斡楚有律法,可以治阿古木的罪,不如二位回斡楚上告。」
府令彎著腰,萬般恭敬地將訴狀送回到林羨玉的手中,「還請王妃明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