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走了,他就有機會去找談明知了,可不能讓這個小老鼠跑掉了。
談明知過了一段很舒服的時光,日子平和的超乎他的想像。
他本以為,自己不會那麼輕易甩掉於家那三兄弟,但是事實上,他現在已經快把三人忘到腦後了。
在書中,這段時間是談明知被折騰的最慘的時候,他們三人在他身上肆意的發泄自己的情緒。
書中的談明知知道他們是被自己的舅舅欺負了,所以轉而欺負起自己來。但是,他已經被洗腦了,認為這三個人無論做什麼都是源自愛意。就算是折騰自己,也是因為在乎。
但是 ,現在的談明知可不是這樣認為的。
他被愛過,所以知道愛是什麼。
對於他來說,三兄弟對談明知的所作所為根本談不上愛,只是占有欲。他們將原主當成了自己的所有物,不是人,只是一個可以隨時損壞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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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老師,乖一點
沒有了三人的打擾,談明知開始享受起了自己的大學生活。
在現實世界做了幾年的社畜,早已經把校園時期的記憶忘到了腦後,更別提現在的工作,需要在小世界中穿梭。
關於現實世界校園的記憶就像是被罩在玻璃罩里的花朵,朦朧又燦爛。
他還記得,自己在上大學的時候,很宅,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窩在宿舍里打遊戲。
除了上課的時間,其餘的時間,他都窩在宿舍里,享受自己的獨處時光。
他唯二的兩個舍友,是真真實實的現充,每天過得很充實,也很少在宿舍待著。所以,基本上,他都是一個人在宿舍打遊戲。
只是,要是想要順利畢業的話,還要修夠學分。
為了修夠學分,他做了很多自己並不感興趣的事情。
反正是為了學分,不喜歡,也不討厭就是了。
就是在那個時候,他加入了攝影社,還參加了幾次外出的採風活動。
印象最深刻的是有一次去爬山,他在攝影社認識的人不多,只能算上說的話。
只不過,一群人向著一個目標,還是挺有樂趣的。
那天,六點他們就出發了,坐了公交去郊外爬山,山不高,卻也費了大力氣。
等他們到山頂的時候,正正好,撥開雲霧,紅日初現,那場景是極美的。
他記得那時,所有人都在看天邊的紅日初升,只有一個人默默的將目光移向了葉尖的晨露。
柯君認得他,他是攝影社的社長,一手將攝影社創辦起來的人,也是社團里攝影知識最豐富的人。
年紀輕輕就獲得了不少攝影方面的獎項,要是說什麼具體的獎項,柯君也說不出來,只能說很牛逼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