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先生,早。」小社恐禮貌打招呼。
裴斯禮說了聲早,喉結輕滾:「上車來,邱秋。」
小社恐以為對方要親自送自己去廟裡,嚇得連連擺手:「不用不用,我一個人去就好,裴先生已經幫了我很多了……裴先生你忙。」
「我不是送你。」裴斯禮說,「我也要去一趟昭覺寺,有點事。」
意思是,他只是順道把邱秋捎過去。
想多了的男生不好意思地捏捏小指,他看了看放在角落裡可憐的小電驢,又看了看眼前流暢奢華的黑色Exelero,再想想如果自己打車會遇到的各種難題,渾身一哆嗦。
那就最後一次麻煩鄰居,最後一次!
「打,打擾了,裴先生。」
邱秋彎腰想開后座的車門。
手握在車門把手上,拉不動。
「??」
邱秋迷茫地看向車主人:「裴先生,拉,拉不動。」
後車門像被什麼重物死死堵住一樣,任憑他怎麼用力都紋絲不動。
裴斯禮眼底滑過晦澀,他看著邱秋,薄唇微啟向他解釋道:「可能是後車門把壞了,坐到副駕駛吧,邱秋。」
邱秋前前後後活了二十多年,因為社恐,對車也不是那麼了解,於是他沒有絲毫懷疑為什麼只壞了後車門,而是紅著臉拉開副駕駛的車門,微微躬身坐上去。
位置和裴斯禮只隔了一小段距離。
彼此的呼吸和心跳都清晰可聞。
他拘謹地乖乖做好,像只好欺負的,陪主人外出的白軟薩摩耶,不亂動,不發出聲響,連呼吸頻率都因為緊張而稍稍控制。
裴斯禮視線從他白皙的臉頰輕輕落到他放在膝蓋上的左手手背。
上去淤青紅腫散開,但還有點印記,不醜,但也照樣刺眼。
或許,就不該心軟。
而是應該在小社恐第一次進入自己巢穴的時候就把他藏起來,那樣,在自己羽翼下的他就永遠不會受傷。
邱秋不知道男人的心理路程,他小心降低自己的存在感,一路上緊緊盯著前面,絕不主動開口,也絕不亂看。
昭覺寺廟宇建在山上,車只能停在山腳,上山的數台石階只能靠雙腿慢慢爬上去,現在天還早,長長的山梯上只有三三兩兩的香客。
邱秋好歹也是個男生,身高腿長有薄肌,起初爬得並不吃力,但漸漸的,隨著氣溫的升高和時間的推移,他臉上的汗越來越多。
而反觀裴斯禮,不但沒氣喘沒流汗,爬了許久更是連呼吸都沒見亂一下。
邱秋承認,他羨慕男人這樣健碩的身體。
如果他像裴斯禮一樣有這麼高的身高,這麼好看的臉,這麼健壯的身體,還那麼有錢,邱秋死而無憾TvT。
踏上最後一個石階,邱秋腿肚子都在抖,心臟發緊喉嚨乾澀,喘氣都在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