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晚,聆夏並沒怎麼睡著。
認床,加上多夢。
他為數不多睡眠質量很好的日子,是和宋嘉北在一起的那三個月。
早上六點多,聆夏揭開眼罩,看見手機收到了好幾條消息,都是昨天夜裡發的,來自他的女秘書沈朝朝。
沈朝朝:[老闆,抱歉這麼晚打擾你,但不得不打擾。]
沈朝朝:[是這樣的[害羞/],聽楊董說,你們明天要去謝元熠的生日宴,能不能幫我要幾張他的簽名照?你知道的,我超級喜歡他!]
沈朝朝:[求求了老闆qaq,我願意請你喝一個月咖啡!外加每天努力工作!為你做牛做馬,報答你的大恩!]
聆夏本來就疼的頭更疼了。
沈朝朝大學剛畢業,有一種應屆生整頓職場,不顧別人死活的幹勁。
她經常做出,給老年股東沖一塊錢一袋的奶茶、在年會上用rap內涵加班文化、老闆夾菜我轉桌等驚世駭俗的舉動。
好在聆夏是個開明的上司,他打字回復第二條:[我不知道。]
又回復第三條:[我不去,你不用當牛馬。]
沈朝朝起床沒他早,九點後,發了條大驚小怪的語音過來:「怎麼可能,我的手機殼、滑鼠墊、電腦桌面全是他!老闆你怎麼會不知道!嗚嗚嗚,你騙我吧,楊董說你們全家都會去的。」
聆夏告知她:「我沒有看下屬手機殼的嗜好,也不關心你的滑鼠墊和電腦桌面。」
沈朝朝噗嗤笑道:「老闆,你有時候像在講冷笑話,這年頭誰不認識謝元熠啊,你難道不坐地鐵、不進奶茶店嗎?大街小巷都是他的海報!」
說完她想起,她的老闆確實不坐地鐵,也不進奶茶店,更別提刷娛樂新聞。
於是沉默了。
聆夏見她幡然悔悟,便沒再理會,拿上資料準備離開。
路過床尾凳時,不小心踢倒了垃圾桶,那張燙金請柬滑落出來,被帶起的風吹開一頁。
聆夏往地毯上掃了一眼,拿資料的手忽然收緊,動作停下來。
他保持這個姿勢許久,而後慢慢俯下身,拾起掉在地上的請柬。
紅色內頁上,印著一張偌大的照片,像是生活照的那種。
一個身材高挑的男人站在海邊,頭髮是亞麻色碎蓋,臉上戴著一副黑超,墨鏡下面,露出堅毅的下巴。嘴唇稜角分明,神情倨傲冷淡。
雖然看不見雙眼,但不難分辨出,這是張帥得毫無爭議、十分客觀的臉。
他的衣著很隨意,簡單的疊穿T恤和長褲,手臂處肌肉緊實,渾身散發著時尚鬆弛感,是品牌方會一眼選中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