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立馬撒開,尷尬道:「你……你開車吧,我在車上歇會就行。」
陳聞應了聲,倒也沒說什麼。
奇怪,洛譯真覺得自己很是奇怪。
雖然他的確喜歡長得好看的人,愛美不是人之天性嗎?他見陳聞第一面,就覺得喜歡——不僅僅是因為陳聞像他那個「白月光」,更因為長得好看。
後來接觸,陳聞的個性實在難以捉摸,因著身份立場問題,他覺得這樣下去遲早會出事,乾脆把感情扼殺在搖籃里,這樣就算陳聞是壞的,以後也不會心慈手軟。
可是……他把一切都計劃的很好,把感情都規劃的很好,卻總有種要失控的感覺。
尤其是他從未袒露過的心思,是那一天他拒絕陳聞時,故意說的那句——別說你對我沒有點心思——陳聞居然不否認?!他當時心裡其實是有一點點小開心的,因為之前的他也不確定陳聞到底動沒動過心。再加上剛才,就在剛剛,陳聞問「不是拒絕我了嗎」,帶著一些委屈的語氣,又讓他覺得,也許陳聞到現在還是……喜歡自己的?
人總是這樣,被愛的時候,忍不住要把尾巴翹到天上去。
尤其是洛譯這種……「大男子主義」味十足的人。
哪怕是曾經拒絕過對方,可對方還對他深情款款,他就覺得很受用。
當然陳聞是永遠不會知道他內心的九九,在某些不為人知的角落,假設知道了,陳聞大概會說:如果A對B的喜歡並不會給B造成困擾,B甚至因此心情開朗,那麼B也喜歡A,顯而易見。
所以洛譯坐在副駕的時候,沒忍住心思,不禁多看了陳聞幾眼。
怎麼有人長得這樣好看?無論何時,做什麼事,舉手投足都是優雅。
陳聞隨身背著黑色書包,只見他從中拿出一副眼鏡,是有度數的。開車總得聚精會神,所以他戴上眼鏡,更顯斯文。那話怎麼說來著,書生氣質。
洛譯不禁看入了神。
陳聞偏頭,問:「怎麼走?我不認路。」
那個年代並沒有電子導航。
這句話把洛譯扯回現實,也讓他想起自己演這齣戲是為了什麼。
如果長久地生活甚至是生長在一座城市,比如洛譯,把他丟到哪個角落,都丟不了。雖說江城很大,但也是從老市區擴建到新市區再衍生到旁邊的區,大路肯定能認得到。
但陳聞是兩年前回國的,出行又經常搭乘公共運輸,所以認不到路也是正常。
洛譯之所以這樣,是因為上次從程花酒吧回來的時候,他睡過去了。程花酒吧的地理位置在老市區的邊邊角,洛譯那天晚上找過去都費了點時間,不然能早點抓到那些人的。
所以,陳聞是怎麼開回市局的?
洛譯沒有直接問,他更喜歡試探對方最真實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