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洵從未辯解,所以沒人知道那是寫給大學時期的江聲的。
青澀,但足夠閃亮。
傲慢,但理所當然。
天才是很高傲的。
因為他們才華橫溢,所以可以放肆可以大膽,可以做一切違逆世俗驚天動地的事情,而所有平庸的凡人會理解。畢竟天賦是一種階級,靈氣是一道天塹,他們向上看,看不到天空,只有無窮盡的雲,那就是他們生來就站在的地方,一種無法企及的高度。
很長一段時間裡,沈暮洵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人明明擁有才華卻視其為草芥,因為三分鐘熱度就輕易放棄。為什麼擁有讓人嫉妒的天賦卻從來不會當回事,追求向下的自由然後不斷墮落下去。
大多時候江聲是一個能夠輕言放棄的人,無論是感情還是事業,以至於讓人摸不清他所追求的到底是什麼。好像從來不是具體的事物或者人,而是一種空空如也的東西,是空虛的,是沒意義的。
沈暮洵曾經覺得自己在最愛江聲的時候也帶著幾分恨,那種恨意是嫉妒更多還是憤怒更多,抑或怒其不爭的哀怨更多他不知道,畢竟那已經是很久遠的事情,足夠他美化那一段感情。
迄今沈暮洵能記得的,只是他因此和江聲吵過架生過氣冷過戰。明明他要江聲和他一起變好,但江聲只想在原地當一個廢物,當一個沒用的人。
當然,後來也沒必要吵了。因為他們分手了,以那種可笑的方式。
沈暮洵:「我要不要做乖乖男,一個千篇一律無亮點的人,取決於你。」
江聲抬頭看他。
他髮絲有點長,柔軟而散亂地遮住眼。
在這一瞬間的對視里,沈暮洵眉眼微動,感覺到一種熟悉的悸動。
像是打鐵時濺起來的火花,光是看到就知道,需要用力,需要激情,需要放肆的熱烈的表達。
「是要把決定權交給我的意思嗎?」江聲看著他的眼睛,然後笑起來,「好奇怪,你對我的信任簡直是沒道理。」
他一張臉五官深邃,又雜糅著淡淡的柔和。
眼眸中的墨色在光照的影響下讓沈暮洵無法判斷他的情緒,只覺得是一副暈染很好的水彩畫,具備清澈細膩,明潤的流動感。
「我討厭賭局。我討厭輸,特別是輸得一乾二淨。」沈暮洵薄唇翕張,說了一句無關緊要的話,「現在有一場豪賭,我衝動地押注了我的全部。有意思的在於所有人都覺得我會輸。」
風聲,寫字的沙沙聲,腳步聲,議論爭執聲,讓這裡顯得非常吵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