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他說了那麼多,周爾琛一直沒開口。直到最後一句時,他的表情才微微地變了。
大概是被『喜歡』這個詞噁心到了吧。
溫野看著他的神情,心裡莫名地刺了一下,說不出是什麼感覺。
既然是這樣,那為什麼又要跟他上床呢?
他戀愛的次數不算少,但因為時間都不長,不想耽誤人家,所以從來沒有開啟過親密的性關係,溫野原本以為,他這種想法才是正常的。
可能同性戀的思想就是開放吧,哦不對,他不該地圖炮整個同性戀群體。或許只有周爾琛是這樣,不管喜不喜歡、討不討厭,只要能滿足身體的快.感和征服的欲望,那麼對象是誰都沒有關係。
「你不用激我。」
周爾琛慢慢鬆開手,成年之後,他幾乎不會在公開場合有失風度,即便在這種情況下,也不例外。
「說老實話,我無所謂。」他聳了聳肩,忽然輕輕笑了笑,「雖然我沒想過結婚的事,但如果就這麼跟你搭夥過日子,也挺好,反正我不介意。你覺得呢?溫野。」
「……」
這話說的,溫野牙都痒痒了。
周爾琛確實不用介意,因為被睡的那個人特麼是他!從頭到腳被占光了便宜的那個人是他,被溫振國逼著負責的人也是他!
是他要對周爾琛負責,周爾琛當然不用介意!
「戀綜的事,溫叔叔也跟我說過了,我看了台本,配置不錯。你剛才問我怎麼解決,我只能告訴你這就是解決辦法,誰都不知道雷神手裡還壓著多少照片,我們需要一個平台去挽回名譽。」周爾琛道。
溫野喉嚨一緊,知道他說的是對的。
他已經諮詢過律師了,律師說,由於明星作為公眾人物的特殊性,狗仔偷拍並不侵犯肖像權,也並沒有以此來牟利。如果要走法律程序,那麼只能選擇告雷神侵犯名譽權。
娛樂圈裡,告名譽權的太多、也太廉價了,而且這也不能解決問題。
「我的合同,早就已經簽完了。」周爾琛輕輕嘆了口氣,「放鬆點,溫野。都走到這一步了,你還不如在綜藝上配合我一下,讓我開心了,結束後我會主動和你父母提解除婚約的事。就說我們以戀人的身份相處了一段時間,還是不太適合……怎麼樣?」
由周爾琛來提,溫振國是無法拒絕的。
溫野一開始打的就是這個主意,但他沒想到周爾琛竟然會主動說出來。
但是『在綜藝上配合我一下』、『讓我開心』是什麼鬼?這意思是他還得當牛做馬哄周爾琛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