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什麼時候寫的啊?」溫野撇了撇嘴,「明明會創作,高中時候語文作文還考那麼點分。」
周爾琛各科成績都很出色,數理化經常能拿滿分,但唯一拜倒在了語文的裙擺下,每次考試大作文能拿48分都算是好的了。也虧得他其他學科爭氣,硬生生地把語文這個小瘸子給拔了起來。
「這和語文作文沒什麼關係。」周爾琛頓了頓,「我總不好在高考卷上寫我暗戀的故事。」
「……」
溫野想了想那個畫面,渾身抖了抖。
周爾琛要真敢寫,估計老師也敢給他打零分。
「至於什麼時候寫的……有些是上學時候突然冒出來的靈感,不過那時候也不太懂押韻和作曲,都是零零散散地記在本子上的。」
周爾琛高一時才開始學吉他,不過他手指協調性很差,學了一年都談得不像樣。他從小學什麼都很快,唯獨在這上面跌跟頭,周爾琛也是個要強的個性,學不會學不好,他就偏要學。
等到畢業時,指尖長了一層厚厚的繭,雖然泛音還是差些火候,但指彈和彈唱都練得很不錯。
高三那年的暑假,他嘗試著把那些零碎的詞句整合成歌詞,自彈自唱自作曲發到了網上。很快就一炮走紅,他的經紀人眼光也很毒辣,趕緊聯繫了他簽了約,又給他請了專業的老師。之後,周爾琛大學時加入了音樂社團,慢慢接觸了古典樂、R&B各種各樣的風格,學了鋼琴架子鼓,寫的歌也越來越成熟,逐漸走到了現在。
溫野聞言,拉過周爾琛的手仔細看了看,但路燈的光太微弱,也看不出有沒有繭子。周爾琛便把他的指尖壓在自己的指腹上,輕輕磨了磨。
長繭的地方其實已經摸不太出區別了,變成了微硬的光滑的一片,似乎連指紋都已經被磨得模糊。
溫野看了一會兒,收回手,「聽說按弦挺疼的。」
哪個男生青年時期沒幻想過自己挎著吉他、在街邊彈唱《成都》、收穫一片女生驚慕的目光?他小時候也玩過幾天,但是爬格子太痛了,他練了一個星期連《晴天》的前奏都沒練熟,每次練完琴十個手指頭上全都是槓槓。
沒過多久,那把吉他就徹底被他束之高閣了。
周爾琛看著就不像那種很有音樂藝術氣息的人,沒想到還會背地裡偷偷寫情歌、練吉他。他對於周爾琛堅持走這條路上的詫異,大概不會少於溫振國對他的。
周爾琛笑了笑,「你拉韌帶不也疼嗎?」
溫野被問得一陣失語。
疼啊,怎麼可能不疼。
他被老師按在舞蹈室里拉腿的時候,還不爭氣地哭了。
他也不明白自己是發了什麼瘋,前二十年過得順風順水,非要跑去受這個罪。畢竟他五音不全天生走調,對跳舞和舞台也沒什麼信念感,和愛豆這兩個字就搭不上邊,像他這種人都能出道,溫野也是挺驚奇的。
不過側面來說,也算是努力就有回報吧。從小到大他連後空翻都不會,到現在天天泡在練習室惡補基本功,逐漸跳得有模有樣,中間仔細一算,都過去四年了。
只是唱歌走調的毛病還是沒改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