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振說:「他們已經認識七年了?」
楊莉苦笑一下,微微搖搖頭,「不是,刑思遠有過的女人很多,王燃只是其中一個。那時候她好像十七八,男人永遠喜歡十七八的女孩子不是嗎?但是半年以後,也就沒有王燃的戲唱了。」
「那他們現在為什麼忽然決定要結婚,其中的原因您知道嗎?」
楊莉點起一支香菸,「我和刑思遠結婚十年,這十年裡一直沒有懷過孕,去醫院檢查醫生說是男方的問題,刑思遠不信,陸續換了好幾個女人試了試,從十七八歲,到三十幾歲,王燃是唯一一個懷孕的。」
原來刑思遠就是那個丟失的孩子,小北的生父。高振忽然覺得他們抓到了點什麼。
高振問:「那為什麼既然那個時候王燃已經懷孕了,卻要在七年後的今天才要舉辦婚禮呢?」
「那個時候王燃沒有查出懷孕,估計她那時候年紀小,自己什麼也不知道。而且那時候刑思遠還沒有現在這麼有錢,那個小姑娘未必看得上他。她和刑思遠是一丘之貉,只不過刑思遠是為了兒子,王燃是為了錢——天生很般配不是嗎?」
楊莉繼續說:「去年十月份,王燃忽然出現在江明,找上了刑思遠,說她的兒子是他的,刑思遠不信,甚至好半天沒認出她是誰。王燃就說,我拿你一根頭髮,驗完DNA以後再來找你,如果是你的兒子,那你就要娶我。臨走前還說,他也和你一樣眼睛看不見。」
高振追問:「刑思遠眼睛看不見?」
楊莉解釋說:「其實不是眼睛看不見,只是眼睛有些問題,遺傳性角膜病症,後來動過手術了,並不妨礙日常生活。」
原來小北眼睛看不見是因為這個病,李恆在本上記下。
又問道:「我還有一個問題,可能涉及到您的隱私,既然您知道刑思遠在與您的婚姻期間,一直和其他女人有來往,為什麼還維持這段婚姻十年之久呢?」
楊莉一攤手,不以為意道:「除了感情,他給的物質生活還是很豐富的,而且沒有家庭暴力。我們結婚十年早就沒有什麼感情了,作為生活中的搭檔,他還是很夠意思的。這不,離婚財產都分我不少,足以讓我下半輩子衣食無憂……」
第4章
如果刑思遠是為了兒子才答應和王燃結婚的,那么小北就一定是王燃帶走的。而根據桃樹林裡的腳印,餘暉的失蹤應該也和她脫不了關係。
2月 4號那天她去白首村做了什麼?會不會因為孩子和余紅林起了爭執?
回到賓館的高振和李恆,簡單梳洗了一下滿身的疲憊,通過電話會議,和同組的人交換了信息,得知2月4號那天王燃沒有和龍懷的父母聯繫。
李恆邊吃著外賣邊說:「需要申請,對王燃進行傳喚嗎?」
高振說:「你別忘了,我們沒有證據,至今為止,我們沒有在案發現場發現王燃的絲毫蹤跡。」
李恆道:「案發現場的證據都在指向餘暉,你說,會不會是王燃指使了餘暉殺害了余紅林?事後又把那兩個孩子帶走了?」
高振點了點筷子尖,沉思道:「調一下監控,看看那輛紅色騏達上,都下來過一些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