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憑這一點,里弗斯就有把握勝訴。
薄莉把今天的報紙遞給他:「還有這個,也算誹謗吧?」
里弗斯接過來,迅速看了一遍:「當然算。這純屬誹謗——他沒有證據證明是你的演出導致米特中邪。」
「那這份報導,是否也可以作為,那三位紳士的言論對我的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證據?」
「可以,可以。」里弗斯有些興奮,「歷史上不是沒有女子起訴男子的案例,但涉及名譽權的還是頭一次——克萊蒙小姐,我願意無償幫你打官司,只要你同意在報紙上公開細節。」
薄莉卻沒有馬上答應下來:「里弗斯先生,這個交易似乎有些不公平。」
「怎麼不公平?」里弗斯一愣。
「美國是普通法,」她開口就讓他一怔,「在普通法的體系里,首例案子都具有劃時代的影響力。」
「如果我們勝訴,之後所有類似的案子,都會引用我們的判例進行判決,你的名字也會在法律界被反覆提及。這樣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你給我開出的條件,卻僅僅是不收我的錢?」
里弗斯沒想到薄莉對法律也有研究。
他抓抓腦袋:「那你要什麼?錢?債券?房子?我在紐約工作的時候攢了不少錢……你說個數,我看看身上的錢夠不夠,不夠我去找朋友借。」
「我不要錢。」薄莉說。
「那就難辦了,」里弗斯倒吸一口涼氣,「克萊蒙小姐,你也看到了,我這裡一團糟,已經有好幾個禮拜沒開張了。如果你想要別的——譬如,進某個高貴的社交場合,或是讓我幫你跟某位大人物牽線搭橋……我恐怕做不到。」
「你想多了,」薄莉失笑,「我想要的是你——我想請你成為我的首席律師。」
里弗斯一頓,隨即答應下來。
兩人一拍即合。
里弗斯負責收集證據,尋找證人,擬定辯護稿子。
薄莉則根據他找到的證人名單,一個一個地去套近乎,同時在報紙上為自己的起訴預熱。
他這間辦公室臭得可怕,薄莉來了兩次後就不想來了,讓他搬到別墅去了。
於是,馬戲團的家庭又多了一名成員。
里弗斯查到《使紳士瘋狂的馬戲團演出》這篇稿子,出自紐奧良某劇團的經理之手。
這下勝訴的概率更大了。
劇團經理的身份,說明他根本無法從客觀的角度,評判薄莉的人格與演出。
即使他不是同行,作為男性,也不該這樣公開詆毀一位女士。
誰讓男人都認為女人天真無邪、柔弱無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