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社活動永遠都出不了什麼名篇,圖的就是熱鬧。」
「這樣呀,」她扯著他的食指晃來晃去,試探著問,「那張張你會作詩嗎?」
還沒等他回答,她又立刻補了一句:「我感覺你一定會!而且肯定特別厲害。」
張存夜:媽的,這傻子真會給人戴高帽。
「你的感覺都是錯誤的,那叫『錯覺』。」他怎麼可能中她這種拙劣的圈套。
「哎呀你就、就帶我去看看嘛,看一眼就走啦。」她的腦袋在他身側蹭來蹭去。
張存夜:很好,試圖撒嬌了。
他的腳步停都沒停,說:「看一眼我會死。」
「你胡說!哪會那麼嚴重嘛!」
「我說會就會。」
甘卻氣結,身後的詩社活動就快開幕了,她的眼睛滴溜溜地轉來轉去。
「哎呦,我的腳!」
她鬆開他的手,彎下腰去查看自己的腳踝,委屈巴巴地說:「好像扭到了,好痛啊,走不了了……」
張存夜咬了咬唇角:特麼還會耍賴呢,本事不小。
垂著眼帘靜靜看著蹲在地上的人,不一會兒,他轉身就往回走,什麼也沒說,勝券在握。
不,是各妥協一半。
果不其然,剛剛還說扭了腳的人立刻生龍活虎地跟過來,模樣狗腿地笑著挽他手臂。
「你要帶我去啦?」
他輕哼一聲,不想理她。
3
在這一年的荷蘭,在經歷了不長不短的十幾年人生之後,張存夜偏執又清醒地認為:
太義無反顧的感情,終有一天會太辛苦,沒有退路,卻又什麼都留不住。
你愛的人終將離你而去,愛你的人也會傷你至深。
只有詩人和瘋子,才過分強調人類的感情,才會把感情奉為全宇宙最玄妙的續命藥。
因為只有這兩種人才擁有慣性自欺的能力。
他一向欣賞不來以感情為主題的詩作,他偏愛那些指向生命和人性最深處矛盾的語言。
而這一類廣場或者地下的詩社活動,通常都充斥著陳詞濫調和自我陶醉,談論男女愛情,歌頌家國情誼。
沒意思。
「這位置能看到那個光圈嗎?」他難得地想起她的身高,站在人群中很容易被遮住視線。
甘卻左右挪著角度,但無論挪到哪兒都有人擋住她。
只能苦惱地跟他說:「張張,我好像真的很矮哎。」
「別指望我把你舉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