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找了快三月,之前走過的地方,張逐這些日子馬不停蹄走了七七八八,騰衝是最後一站。若是還沒找到,他就要調整策略,擴大範圍。
已經是十二月,這個和緬甸接壤的小城依舊溫暖如春。
記得去年他和周明赫來是夏季,天也不熱,只有二十多度。周明赫還特別喜歡吃餌絲,像個本地人一樣每天早上都要來一碗。
原本行程計劃只留給這座小城三天,周明赫拖拖拉拉呆了十幾天。這地方冬暖夏涼,綠水青山,吃的喜歡,他計劃過一直在這裡生活。
只是他想過要留下生活的地方,是不是也想過要在這裡死去?
當初他們只住過一家古鎮裡的客棧。張逐目標明確,長驅直入,找到店主說明來意。
店主一聽名字,就眼神古怪地打量張逐,問他找這人做什麼,又說:「就算是這人在我們這兒住過,我們也不能隨便泄露客人的隱私。」
張逐拿出兩人的合照,以示他們親密的關係:「他是我弟,有精神疾病,離家出走,我找他回去。你見過他嗎?」
店主仔細看那照片,眉頭皺緊,喃喃自語:「精神疾病這倒是像,人不是這個人啊,入住登記的名字是這名字,會不會是重名啊?」
「不是重名。」張逐肯定地,「現在他在哪裡?」
「我不知道他在哪裡,十天前就讓他搬出去了。」說起這個,店主還有氣,「他整夜不睡在房間唱歌,惹得別人投訴。去叫他別唱還不服氣,把我房間的桌子電視都打壞了,我就叫他走了。」
「他賠償你了嗎?」
「賠啥呀賠,我看他四個兜里都掏不出什麼錢。」店主從櫃檯下的抽屜里甩出來一部手機,「這他抵給我的,屏幕都摔爛了也不值錢。」同時甩出一張身份證,「他把這也落房間了。」
身份證和手機都是周明赫的,張逐掏出錢包:「這些我拿走,該賠你多少?」
店主說了個數,收到足夠的賠償後,被損失壓下的同情又冒了出來:「你找他就快點吧,我看他身上沒什麼錢,身體狀態也差得很,跟照片裡完全是兩個人。」
「我去哪裡找他?」
「都說我不知道他在哪裡。不過你可以去下面的村子裡問問,那裡租金低,最便宜兩百塊就能住一個月。」
剛好周明赫住過的那個房間空著,時間晚了,他就住了進去。電視已經換了新的,被砸壞的桌子被店主重新釘好接著用,還能看見桌面上的裂痕。
他躺在床上將周明赫的手機開機,大致翻開了一下,並沒有什麼幫助。
根據眼前已知的消息,張逐推測,周明赫十天前應該是狂躁期,所以他現在應該還活著。他身上沒什麼錢,身體狀態很糟糕,從金錢和身體兩方面來說,他想走遠都困難。所以他大概率還在這地方,正如店主所建議,是換了個更便宜的農民房,等待錢花完,也等待生命耗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