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動,還有最後一點藥了。」
樂初不敢置信地瞪大眼,自己怎麼突然聽懂人類的語言了?
很快他又意識到,自己也是人類了。
他原本是一隻小狗的,不知道為什麼,他只是睡了一覺,就跑進了別的身體。
腦子裡住著兩個生物,輪流管控著這具身體,有時是小狗,有時是一個年輕男人。
樂初這個名字,原本就是年輕男人的。小狗覺得,既然來了別人的身體,那也應該使用別人的名字。
最近,這兩個生物越來越分不清了。
有時候,小狗會忘記自己是小狗,男人也會忘記自己不是小狗。他們開始共享一些記憶。
不過這些都沒有關係,因為小狗發現,年輕男人的生活方式和自己流浪時並沒有差別,雖然一開始用兩條腿走路有點難,但他學得很快,他已經能很熟練地當「樂初」了。
「摸著不燙了。」
長頭髮男人用手背貼了貼樂初的額頭。
很熟悉的味道。
樂初聳聳鼻子,用鼻尖去追逐溫熱乾燥的掌心。
「幹什麼呢,狗似的。」席望江把手抽回來,指尖無意識蜷曲起來。
「自我介紹一下,我叫席望江,你以後叫我哥,給我當小弟,因為你欠我錢,哪天還完哪天放你走。」
手背太涼了,很不舒服,樂初還是想舔,但他沒有動,因為眼前這個人的神態和語氣,令他覺得十分熟悉。
他記得,在很久之前,他還是很小一隻小狗的時候,有個人蹲在花壇邊,給他餵了一根雞肉腸,跟他說了一些話,也是這樣的感覺。
那時他沒有聽懂,他只知道,從那以後,只要每天等在固定的地方,就不用再餓肚子。
要是那個時候自己也能聽懂人類的語言就好了,就能像現在這樣記住那個人的名字了。
席望江。
樂初在心裡重複了一遍。
「別愣著,叫聲哥聽聽。」
鼻子被捏了一下,樂初皺皺鼻尖。
「唔……」
樂初輕輕哼一聲,他很努力地搜尋身體裡的另一份記憶,學習人是怎麼說話,但一開口舌頭就不聽使喚了。
「真是個小啞巴?」
「我真是瘋了才會把你撿回去……」
席望江看了他一會兒,忽然把先前抽回的那隻手重新伸過來,手掌輕輕壓在他頭頂的捲髮上,嘆了口氣。
「算了,我在這兒也沒有朋友,以後你就跟著我,等哪天錢還清了……還清了再說吧。」
樂初沒有辦法回答,甚至聽也只是似懂非懂。
人類的語言對他來說太困難,詞語和句子已經很難懂了,還有那些藏於言語之外的意蘊,他更加不懂得分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