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不見光的皮膚在燈光下很白,所以也就顯得膝蓋上那層肉粉色的疤印很明顯。
厲潮的指尖在那塊疤印上按了按,明明過去了這麼久,傷早就好了,可他卻像怕他疼一般,按得很輕,聲音暗沉發悶。
「你看這裡就是,因為我不在,眠眠受傷了。」
疤痕太過於刺眼,厲潮自虐般的盯著看了很久。
「你會怪我嗎?」
如果不是厲潮忽然掀起他的褲腿,宋時眠都快忘了他還有這麼一塊傷痕了。
其實不是忘了,只是他潛意識裡不想記起這些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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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人總愛歌頌苦難。
可有時候作為苦難本身,宋時眠並不想被人歌頌。
他想不明白,世上正常的人千千萬,為什麼非得是他?
比起在苦難里涅槃重生,他更想知道,為什麼苦難專挑他一個?
可不是所有問題都有一個結果。
那年的冬來得好早,不過十一月,A市就落了第一場雪。
白茫茫的,刺得他眼睛疼。
醫生說,「抱歉,我們盡力了。」
於是那白也消失不見,無盡的黑暗爬了上來。
其實宋時眠沒看見冬日那縷久違的陽光。
他站在醫院門口,仰著頭,眼皮能感覺到陽光微冷的溫度,可眼睛只能瞧見一點模糊的光暈。
黑暗無邊無際。
他想,他再也看不見了。
比失去光明更可怕的是,他曾經擁有過光明。
甚至就在昨天。
趙廣安慰他,「不過是眼睛看不見而已,人總要向前走的。」
是啊,人總要向前走的。
他獨自一個人第一次向前走就從不到三米的階梯上狠狠的摔了下去。
膝蓋火辣辣的痛,鮮血濡濕了他的褲子。
在黑暗裡,他甚至連導盲杖都摸不到。
宋時眠第一次思考自己活著的意義是什麼?
愛他的父母不在了,舅舅和舅媽短暫的照顧過他又奔向了自己的生活。
他成了無根的浮萍,孤零零的一個人飄蕩在世間。
他試圖找到讓他活下來的理由。
答案是沒有。
這是一道無解的題。
……
膝蓋上的觸感將宋時眠從回憶里拽了出來,他縮了縮腿,想避開厲潮的觸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