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她趁著警察還未注意到巫旻的存在時,吩咐對方一定要徹底將自己舊屋裡的血跡清理乾淨——至少絕對不能讓房東或下任租客注意到異常。
其後,趁著小皮卡還在的時候,她讓巫旻把“兇器”——也就是那架內窺鏡,以及其他可能沾到死者血跡的所有物品在夜深人靜時全都丟到離他們家有些距離的垃圾站去,好毀屍滅跡。
最後,Elina更是安排巫旻趕在周日下午匆匆搬家,試圖從此擺脫真正的“案發”地。
然而巫旻扔了“兇器”,卻沒記得連電腦都一起扔。
事實上,內窺鏡之所以得名“內窺鏡”,是因為它的頂部裝有一個微型攝像頭,可以將它拍到的影像通過軟體處理系統實時傳送到配套的顯示屏上,代替人眼“看”到物品內部的情況。
巫旻買的內窺鏡是直接連電腦的,警察只要打開他的系統一查,就能知道他用過什麼型號的內窺鏡。
可憐的藝術家百口莫辯,只得乖乖交代了自己把“兇器”和物證丟棄到了哪裡。
好在巫旻的內窺鏡是在26日早上扔的,27日二人就被拘了。
垃圾站的工作人員在清理垃圾時撿到了窺鏡。
他們一看就知是肯定不便宜的東西,於是把它們完好無損地保留了下來,警察一找上門的時候,就直接拿出來了。
警察把內窺鏡送到了法研所。
接下來的事情,對法醫們來說簡直駕輕就熟。
柳弈他們很輕易地就在內窺鏡的鞘套和穿刺針上發現了血跡,並採集到了屬於喬蘭亭的DNA,再對比過遺體上的傷痕與窺鏡的形狀之後,已能百分百斷定它就是在喬蘭亭身上造成致命傷的“兇器”了。
況且,警察們還不止只有這麼一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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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喏,你們要的結果。”
柳弈將兩頁紙遞給戚山雨,心疼自家小戚警官的勞苦,一個沒忍住,伸手替他揉了揉太陽穴,“忙了一晚上,真是夠嗆吧?”
“還好。”
戚山雨倒不是在逞強,而是當真覺得自己確實“還好”。
畢竟案子進行到這一步,已經基本水落石出了,剩下的只是將所有證據匯總而已。
破案的滿足與輕鬆,是足以抵消疲倦的良藥。
戚山雨放下咖啡杯,接過柳弈手裡的驗單,卻沒自己看,而是抬頭看著柳弈,等他直接告訴自己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