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我在破釜酒吧租了一間房子住。我睡得很不安穩,一會兒夢到師兄和里德爾因為我姓什麼大打出手,一會兒又夢到盧修斯拿著掃帚把我和凱撒掃地出門,等夢到格林德沃說他把我留下的骨頭燉湯喝了的時候,我終於忍無可忍爬了起來,睜著眼睛等到了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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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八點終於要到了,我已經早早換好了不顯眼的普通衣服和灰色斗篷,等著牆上那隻鐘錶敲過八點鐘。
分針轉過了最後一圈,秒針也一格格走近了十二點。當它和十二點位置的分針重合時,我閉上眼睛,默念了一句幻影移行。
一陣扭曲的擠壓感後,我落在了馬爾福莊園的草坪上。一隻白孔雀被突然出現的我嚇了一跳,撲騰著翅膀逃遠了。
我成功進來了。
夜色垂垂,偌大的莊園華燈初上,不遠處那座奢華龐大的復古宮殿式主屋燈火通明,像是等待著客人,又像是嚴陣以待的華麗陷阱。
我沿著大路一步步緩緩走上大門前的階梯。屋子的雙開大門虛合著,明亮的燈光從門縫灑落出來,像是涇渭分明的一條線,把我分隔成明暗兩個部分。
我推開了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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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廳華美的地毯中間,明亮的枝型吊燈下,那個人面對我站著。
淺金色頭髮被燈光反射,顏色顯得更加淺,仿佛銀白色的水銀,垂落在肩膀上;千年冰原一樣的灰色眼睛深沉如古井,平靜無瀾;他身影挺拔,手中魔杖直指我的心口。
我熟悉他的容貌,我熟悉他的氣息,但是我不熟悉他此刻眼中的神色。
「你是誰?」
盧修斯.馬爾福輕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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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很想打趣的把自己能想到的頭銜和形容詞定語都說出來,比如「吾乃,解謎者,食死徒小頭目,黑魔王心腹,殺人不眨眼的毒蛇,妖族顏值擔當,格林德沃親封迪斯洛安小姐,霍格沃茨現任學生,格蘭芬多一年級新生,(最後兩個有點掉氣勢)棘霓是也」,但是考慮到盧修斯的魔杖似乎不是很願意等我說完那麼長的定語,所以我打算還是言簡意賅為好。
我抽出魔杖在空氣里寫起來(抽出魔杖的動作讓盧修斯更加防備了)——這個字形顯示咒語是當初里德爾教我的,他曾經用這個魔咒給我寫過他的另一個名字——Lord Voldemort。後來我學會後又加入了自己的改造,比如讓字體自動變換花花綠綠的顏色,里德爾看到後說我不務正業,我反駁他不懂創新。
我就寫了一個詞,我的名字。
「GINI」。
盧修斯神色微微一動,拿著魔杖的那隻手顫了一下。
我取下了兜帽,一頭灰色的長髮暴露在客廳的燈火通明之下,黃色的瞳孔直視著他。我鬆開手,魔杖掉在地上,咕嚕嚕滾遠了。
我用放棄武器的動作表示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