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孩子,林依晴顯然一臉揚眉吐氣:「我前夫當初出軌,就拿我生不出孩子讓他體會不到天倫之樂來說事,離婚後,我那前婆婆也總是拿這點攻擊我,可誰想得到,我如今再嫁,飛快有了孩子,倒是我那前夫,至今和那上位轉正的小三也沒個後,足以證明不孕不育的不是我,反而應該是他。」
比起許明媚,許詩嘉對林依晴感情的細節並沒有太大興趣,只開門見山道:「所以需要我們為你提供什麼樣的法律服務?是擬定婚前財產協議嗎?」
面對許詩嘉的問題,林依晴搖了搖頭:「我們已經領證了。我前夫雖然給我留了不少資產,不過比我我現任老公來說,就是小巫見大巫了,他可比我有錢的多,照理應該是他防著我,但是他根本沒和我提婚前協議的事,甚至結婚後,立刻花錢給我買了一套別墅,我當時早孕反應劇烈,房子都是許楠去看去挑的,最後看中了一個總價六千萬的獨棟,原本價值七千萬,還是一手房,直接從開發商手上買就行,許楠認識開發商老總,是熟人,願意給我們優惠,但要求六千萬必須全款,不能走貸款。」
「許楠當時手頭有四千萬現金,還差兩千萬周轉不過來,你也知道,我前夫離婚正好分給了我兩千多萬,所以許楠都擺明態度直接拿了四千萬現金出來,我說什麼也應該分攤吧,畢竟房子也是我們以後小家庭共同的資產,所以就出了兩千萬,我把錢打給了他,兩個人合力,把房子全款買下。」
許詩嘉越聽越忍不住皺眉,事情能這麼巧?林依晴剛好有兩千萬現金,許楠買房就正好差那兩千萬?林依晴還把兩千萬就這麼打給了對方?這男的不是騙子吧?
不過很快,林依晴的說辭打消了許詩嘉的懷疑。
她甜蜜一笑:「但許楠說了,為了給我足夠的安全感,名字只寫了我一個人的,產證上寫了我單獨所有,說是當成給孩子的未來禮物,現在房子已經辦好產證了。」
雖然是婚後共同購買的,但如果夫妻有約定,在房產證上明確房子百分之百屬於女方獨有並且產證上只有女方名字,那確確實實是獨屬於女方的房產。
許詩嘉替她總算鬆了口氣,至少兩千萬給出去,確實拿到房子了。
不過這許楠聽起來也算靠譜,林依晴的表現,兩人顯然感情正濃,既然如此,那還有什麼地方需要法律服務呢?
林依晴像是知道許詩嘉心中疑問,她嘆了口氣,解釋道:「現在生意不好做,許楠有一批貨款出了問題,上游企業資金鍊斷鏈,付不出款來,導致許楠的生意也受了影響,上游公司不給他錢,他就沒錢去給自己的下游公司付款,何況之前四千萬現金又都用來給我買房了,如今被下游公司的工人和老闆天天追債跟蹤恐嚇的,之前住的房門外甚至都被人噴漆討債。」
許明媚一聽,瞬間來了勁:「你是請我為許楠服務追討貨款?」
「那倒不是。」林依晴擺了擺手,「我老公他有自己的律師團隊,我找你們,主要是想讓你們幫我把關看看離婚協議。」
這怎麼就要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