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為許楠資金鍊出了問題,林依晴就打算大難臨頭各自飛了?
這不剛剛還展示了自己和現任的恩愛嗎?
好在林依晴接著的一番話打消了許詩嘉的疑惑——
「我既然選了他,現在肚子裡孩子也馬上要到預產期了,當然就是認定了他,要和他好好有個家,總不能他有四千萬給我買獨屬於自己房子的時候和他在一起,他遇到點困難就立刻要分開吧?」
林依晴說起這事,一臉無奈:「我想和他一起並肩咬牙挺過去,起訴上游企業追討到欠款後,就能緩解燃眉之急了,可許楠太愛我了,捨不得我一起和他吃這個苦。」
「他堅持讓我先和他離婚,說他這筆貨款糾紛,是和我結婚前就存在的,只要我和他離婚,就可以從這個事裡摘乾淨,那些人就沒理由再來騷擾我了,他主要考慮到我還懷著孩子,又快生了,擔心那些人還不知道會做什麼事,他就是太為我和寶寶著想了,不容我們有一點閃失,所以死活要和我離婚,寧可這些壓力都自己一個人背。」
林依晴說著,就從包里拿出了一份紙質文件:「這是他律師草擬的離婚協議,如果沒問題,我們準備過幾天就去民政局取號,等離婚冷靜期一過,就當面簽署然後協議離婚。」
一提離婚二字,林依晴臉上就露出明顯的依依不捨,但好在還充滿希望:「他說一年半載的這個貨款問題總能解決,到時候我們就復婚。現在為了防止那群下游公司的人騷擾到我,他給我在外租了個房,還請了個保姆照顧我的起居飲食,那保姆人也特別好,對我真是貼心的沒話說,也不知道許楠是怎麼挖到這種人的。」
許詩嘉接過她手裡草擬的離婚協議,林依晴和許楠結婚才沒多久,兩個人名下並沒有什麼產生交集的資產,財產分割方案非常簡單明晰,許楠確實把那套婚後買的房登記在了林依晴一個人名下,離婚協議的財產分割里,也再次明確了那套房離婚後獨屬於林依晴,到目前為止,一切都挺合理,也挺傾向保護林依晴,只不過……
「孩子撫養權歸屬許楠?」
不說許詩嘉,許明媚也發現了這點,她看向林依晴:「孩子出生後撫養權你約定給到許楠?你按照約定支付每個月兩千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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