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晴倒沒太在意:「這條也是許楠提出來的,他說生怕和我離婚我東想西想沒有安全感,所以才添了這條,證明孩子他肯定會負責到底,肯定不會拋棄我們娘倆,讓我安心養胎生產就好,別的都別操心,每個月兩千的撫養費也就是按照流程走個過場,許楠說了,離婚協議上如果不把孩子、房子這些細節都安排好,民政局可是沒法給辦理離婚的。」
這倒是事實。
可許詩嘉還是覺得怪怪的:「離婚協議沒什麼太大問題,但你真的確定孩子撫養權離婚願意給到許楠?」
林依晴笑笑:「別這麼嚴肅,其實就是一個假離婚。」
「法律上沒有假離婚一說,一旦領了離婚證,那就是真離婚,離婚時的撫養權協議也會生效。」
林依晴雖然是頭胎懷孕,但年紀不小,生育風險大。
「生孩子付出更多的肯定是女性,所以你在簽這個協議時,要想,如果是真離婚,你願意把孩子撫養權給許楠嗎?」
可惜許詩嘉的話並沒有讓林依晴重視,她不在意地擺了擺手:「沒有必要考慮不可能發生的事,我和許楠絕對不會真離婚的,你不知道他有多寶貝我和這個孩子,現在因為騷擾,所以不得不把我們藏起來,他怕被人跟蹤,所以每天只能和我視頻,我睡的時候,他就不斷和保姆電話溝通我的情況,平時也是讓保姆出去和他接頭把買的東西帶回來。」
林依晴很篤定:「現在有困難,我總要配合他一起度過,等之後,我們一家三口就能迎來雨過天晴。」
該提醒的都提醒了,這份離婚協議確實簡單明了,既然林依晴堅信許楠,或許是相處里確實給足了她安全感,婚姻這事本來就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當事人都這麼信任另一半,許詩嘉和許明媚作為律師,便也不便插手。
林依晴倒是高高興興,又拉著許明媚聊了半小時,許詩嘉算是看出來了,她確實看到了許明媚的朋友圈不假,但按照她對許楠死心塌地的信任,其實內心並沒有多迫切地需要法律服務,不過是以這個為理由和許明媚重新接上頭,把自己如今過得多順心滿足的狀態告訴許明媚罷了。
「明媚姐,現在我的生活也步上正軌了,之前一直自卑不好意思和你們再繼續一起玩,現在總算是直的起腰了,我如今懷著孕還不方便,等生完,孩子的滿月酒,我可要把你們一個個都請來。」
林依晴離婚時多灰頭土臉如今就有多揚眉吐氣。
如今她有了孩子、房子、還有一個愛自己的老公,反觀前夫,一把年紀了還是沒孩子,聽說生意也遇到瓶頸,和那上位轉正的小三也爭吵不斷。
林依晴此行真正目的不是得到法律服務,單純是希望藉由許明媚的嘴,把自己如今過得多風光的情況傳播出去,好打打她那個前夫的臉。
雖然沒有真正的拉到法律業務,許明媚倒不太在意,她更在意別的事。
等送走林依晴,她就再也憋不住了——
「小寶,既然不是林依晴,那是誰?媽媽既認識還是媽媽微信好友,還是你高中學姐,又姓林,有這麼個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