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到這一點的時候,周圍的人都表示認可,合作夥伴之間,理應向彼此開放這一權力。畢竟誰都無法保證自己國家的航空器是否會有需要向他國尋求幫助的時候。而這項授權對於那些飛遠航線的飛機來說,就更為必要了。現在的機型續航能力還很有限,如果是長途飛行,只在出發的時候添加一次燃油很可能不能支持其飛到目的地,所以,這一項權益幾乎沒什麼異議的就被通過了。所不同的是,以前各國對於向自己請求援助的航班,是否援助全憑心情以及最近與對方的關係,而現在,一旦向對方授予了技術經停權,就必須在對方的飛機出現問題需要技術上的援助時允許其在自己的國家降落,並給予其援助。
對於各締約國來說,這相當於一種保障,訂立這一條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專門給他國提供便利,主要還是為了自身。
第112章 番外
很快,眾人談到了目的地下客權和目的地上客權這兩條。
就如同明面上的意思,這兩條條約的內容和授權範圍並不難理解。對於各國而言,真正需要考慮的是,他們需要向哪些國家索要這項授權,又準備對哪些國家開放這些授權,哪些國家才是他們理想的合作夥伴。
相比於領空飛越權和技術經停權,各國在目的地下客權和目的地上客權上投入的精力和注意力顯然更多,畢竟在哪個國家上下客,或者是裝卸貨物,直接影響到經濟方面,從安保的角度來說,還影響到國家的安全。所以,他們發放授權的國家,必定要是信得過的合作夥伴。如果哪個國家是恐-怖-分-子的集中營,或者這個國家對本國懷抱強烈的敵意,那麼本國恐怕很難會同意對這個國家開放目的地下客權與目的地上客權。
對於有些小國家來說,自然想要與強國建立聯繫,向他們要到目的地下客權與目的地上客權。能不能運到客人還在其次,關鍵是貨物方面,如果能夠從強國源源不斷的運入物資,就能夠很大程度上改善他們如今的處境,好處顯而易見。而對於強國而言,這方面的需求就要小得多了。
目前航班總量有限,客運機還在少數,多數時候都是貨運機在飛行。對於這些強國來說,他們自然更希望他們開放授權與獲取授權的合作夥伴是與他們一樣的強者,或者至少能夠從某方面帶給他們可觀的利益。別看這些歐洲國家許多信奉上帝,他們可不是什麼慈善家,不會輕易對哪個國家施放他們的憐憫之心。
好在,在他們的眼中,華國是一個值得與之交往的合作夥伴。
顧舒晗與柏煜幾乎沒有費什麼力氣,就順利地與包括美國、英國、法國、加拿大等國家交換了目的地下客權和目的地上客權,這意味著在未來的若干年中,華國與這些國家的交流會變得比以往更為頻繁,由於地理位置而產生的距離感也會在一次又一次的航班飛行中被拉進。從經濟上來說,多了一項共同的利益,他們的合作關係將會變得比以往更為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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