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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冼看来,他的父亲范的最大的错误就是真把孟子的“民为重,社稷轻之,君为轻。”当成自己的为政准则,不是说把百姓当一回事不好,但是不能让朝廷觉得你心里面只有百姓没有皇帝。当官的不把朝廷当成一回事,这官自然也难得当的长久。

拿造反这件事来说,虽然是朝廷逼出来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您老人家再怎么亲民也不该包庇纵容。

其实如果想要活下来很简单,直接卷铺盖走人就行了,就算是丢了县城责任也不在他,毕竟知县手上是没有兵的,当年太平天国席卷了大半个中国,也没见朝廷为这件事斩了多少人,反正如果百姓造反,朝廷的责任本来就应该是最大的。

当然李冼这种思想比起他的父亲显得过于鄙俗,不过他的追求和他的父亲不一样,他的父亲是正统的儒家门生,而李冼所追求的则是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更何况,他认为他父亲的所作所为虽然够得上是英雄之举,但是也未必是一件对的事,如果动用的是普通的皇粮就罢了,但是偏偏派放的是军粮,不管这些军粮最终是不是在战场上派上用场,但是军粮关乎军心,军心动摇,仗也就难以打赢,这么一来就算是他现在能就这些饥饿的老百姓一命,他日能从反贼的屠刀下把他们就下来吗?

人总是会面临与亲人永远分离的一幕,只是李冼面临得太早,但日子仍然得过下去,好在他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亲人,就是他的外祖父——三朝元老——荀同庆。

按照那个时代的规矩,通常来说李冼在此时的投奔对象的首选应该是叔伯,至少是和他一样姓李的亲戚,虽然血缘有可能不及与荀同庆的近,却好歹是同族,供的是一个祖先。

但可惜,李冼并没有这样同祖同宗的亲戚,他的父亲本来就是个几代单传的穷书生,祖籍在山东,赶上了凶年,家里人都饿死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到京城一间私塾里教书以及继续苦读,后来很机缘巧合地,他的一篇练笔之作,被荀同庆看着了,大加夸赞了一番之余将这个年轻人收为了门生,并准备让他当个倒插门女婿,但是这位姓李的书生虽然人穷,志却不短,宁可放弃荀同庆这个官场中的大靠山也不做不孝之事。

荀老先生见状对这个学生更是喜欢得很,不顾妻子和儿子的反对就将养了十几年的闺女倒贴给了这个穷的叮当响的书生。

李冼出生的时候,李大人已经在热河就职,因此,李冼长这么大从来没见着过自己的外祖父,也没来过京城。

此次若不是荀同庆知道他的门生兼女婿出了事儿,派人去陕西将李冼接到京城,李冼还真就忘了自己有这么一号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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