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缤兰很少这么激动过,情急之下脱口而出:“等一下!”
那少年在听到这呼唤时,神情不由得一呆,脚步自然停下来,这时乾缤兰已经蹿到了他跟前……
少年颇为不解地看着她,心里犯嘀咕了……这个女人好奇怪。
乾缤兰痴痴地望着眼前这张纯美无暇的面孔,脑子里乱哄哄的,她只觉得自己像在做梦,某些被她刻意埋藏起来的记忆在顷刻间涌了上来……
乾缤兰的呼吸有些不稳,死死地盯着少年,颤声问:“你……你……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一怔,似是想不到会有人这么唐突,并且对方还是一个看上去高贵大方的阔太太。
这穿着白色衬衣的少年,他有一双纯净清澈的眼睛,毫不掩饰地流露出他内心的困惑以及那么几分好奇。
少年摇摇头说:“我的名字……我不记得了。你认识我吗?”
乾缤兰一下子呆住了,她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反而被人问,这时的她才惊觉自己是有多么的失态!
乾缤兰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气,强行忍住心神,嘴角挤出一个僵硬的微笑:“我……我只是看你很像我以前的一个朋友,所以才叫住你……你别多想,我其实并不认识你……怎么你……你连自己的名字都不知道?”
少年沉静的面容上露出一丝淡淡的哀伤,随即却笑笑说:“我忘记了。”
只是这短短四个字,不知怎的,让乾缤兰感到自己的胸口处似是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她的心竟然痛了……这样一个清秀脱俗的少年,美得惊人,难道说他的脑子有问题吗?如果是,那未免太残忍了!
乾缤兰一时震住了,呆滞地望着少年消失的方向,没有再追上去。她刚才之所以冒失地叫住那少年,是因为她
像……真是像极了文启华年轻的时候。论五官长相只有几分相似,可是那双眼睛却和文启华年轻的时候一模一样。一尘不染的眸子,狠狠地撞进了乾缤兰的心,仿佛突然间时光倒流,她回到了第一次见到文启华的那一刻……在某个风和日丽的下午,不经意的,他闯进了她的视线,闯进了她的心门。
乾缤兰浑身无力地靠着车门,精致的妆容掩盖不了她苍白的脸色,心跳在慢慢平复下来,她不禁自嘲地自言自语:“还以为自己这些年已经看透世事,再也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失控,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我只是善于掩饰罢了。岳天的事,我做不到不理不睬。对于离去多年的故人,我也做不到心如止水,只不过是一个长得像他的少年而已,我竟然会冒冒失失地跟人家说话,还问对方的名字,这一点都不像是我的作风……启华,我到底还要过多久才能忘记你?是不是有生之年都只能孤独地祭奠年轻时的我,那一段苦不堪言的单恋……”
乾缤兰在短暂的失态后,很快就调整好了自己的情绪,她驱车离开了这里,表面上看起来与平常无异,但只有她自己心里明白,今晚恐怕是难以入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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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
花园式酒店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能让人感到与大自然的亲近。尤其是特色餐厅,不像平时我们关在一个大大的包厢里吃吃喝喝。这里的餐饮部除了常见的格局之外,还有一处是设在酒店最漂亮的喷泉旁边。
绿油油的草坪上,阳光普照,风和日丽,初夏的天气不冷不热,能在户外一边晒太阳一边进餐,这是一件美妙而愉快的事情。整个人徜徉在清新的空气中,仿佛每个细胞都放松了,身体的各项感官都变得格外敏锐,一阵和煦的微风吹来,温柔如情人的发丝在轻拂着面颊,淡淡的青草和泥土的气息钻进呼吸,说不出的心旷神怡。草坪上有一个人工水池里,假山顶端的喷泉正源源不断地洒着晶莹的水幕,在阳光的照耀下,这美景越发显得生动。
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的地方进行婚宴,这是翁岳天和文菁都一致达成的意见,喜欢露天户外,喜欢在蓝天白云下放飞心情,还有一个比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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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好处是,孩子们能够有玩耍的地方,不像在室内那么闷。
翁家人今天是齐聚在这里,几个孩子们围在喷泉旁边,望着池子里的金鱼,一个个眼睛发亮,很想伸手去池子里捞鱼,无奈有大人在旁边盯着。
中西餐的结合,这顿饭可谓是美食大赏,各种色香味俱全的食物摆放在一起,想吃什么就自己夹在盘子里,可以坐在桌子上吃,也可以一边在这花园里散步一边吃。虽然这样的形式有别于寻常婚宴,但是大家都觉得挺新鲜的,吃得开心,玩得也轻松。
翁岳天的身体状况大家都是知道的,也没人会灌他喝酒,而文菁还肩负着给小宝宝喂奶的重任,因此也不宜多喝酒,小两口挺受照顾的,不过伴郎伴娘们可就要多担待些了。
梁宇琛和陶勋是翁岳天的好兄弟,翁家的人也都见过的,这喝起酒来一点都不客气,一杯一杯干得豪爽啊。蓓蓓身为伴娘,自热也免不了喝酒,她的酒量在四个人里算是最弱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