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张映在他瞳孔里的脸让她一度产生怀疑,那女孩是她吗,那女孩是林馥蓁吗?
“林馥蓁。”
“嗯。”无意识应答出。
应答了,那就是了,那女孩是林馥蓁。
只是,林馥蓁现在看起来很像傻姑娘。
“以后,小画眉一直由小法兰西来看住,小法兰西一直由小画眉来看住,你说这样好不好?”
“以后,小画眉一直由小法兰西来看住,小法兰西一直由小画眉来看住,你说这样好不好。”听起来似乎很不错的样子,林馥蓁心里模糊想着。
越想呢,越觉得很不错的样子。
等到那声“好”应答出口时,恍然想起,慌慌张张,急急忙忙纠正:“那不是我说的,嘉澍我可没说好,我真的没说好。”
车子继续往前开。
一路上,她都在呱呱叫着,嘉澍我没说好。
夜深,在他房间里。
她头枕在他肩膀上,再次说起嘉澍我没说好。
清晨,第一缕晨曦穿过浅色窗帘,她出神看着他,等待着他,而在他眼睫毛抖动时她又迅速闭上眼睛。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对于林馥蓁来说都是浑浑噩噩的,在这一个礼拜里她用了更多的时间去思考。
在这一个礼拜里,她送走了马修斯。
马修斯走了,不是因为在她这里受到的难堪离开的。
马修斯圆他儿时的空军梦去了,这也是他和父亲约好的,服完兵役后会帮忙打理家族生意。
马修斯走得很潇洒,走前留下这么一段话。
莱德学院,绿荫小,林馥蓁靠在梧桐树上,马修斯站在她面前。
他说:“十五岁那年,我做了一件很多粉丝都会做的事情,我用一个礼拜时间偷偷跟踪了薇安。”
“那时我在想,那戴眼镜的女孩要是能当我女朋友应该很不错,接下来每年,我都在策划如何把你追到手,但,到最后,只剩下一个方法可行,就是悄悄看着你,因为他们说,一对男女相遇相爱太早的话不是好事情。因为年轻就意味需要面对很多不稳定的因素。”
“不需要觉得对不起我,我反而很庆幸我们现在没发生什么事情,未来事情谁也说不准,我会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在你面前,你要记住,马修斯有不下一百个追求你的好法子,到时,我会把这些方法一一用在你身上。”
谁说马修斯一根筋了,马修斯的脑子可是大师级别的。
“林馥蓁。”
愣了一下,从马修斯口中叫出的林馥蓁还真让她觉得有点不习惯,马修斯一直叫她薇安来着。
顿了顿,说了一句:“马修斯,我允许你叫我薇安,真心的,不带任何反感情绪。”
摇头,马修斯笑。
笑得一如当天,棕色卷发,蓝色眼睛,密密麻麻遍布于脸颊中央鼻梁上的小雀斑如被巧克力酱枪喷到,手里递着礼物盒和卡片,问她以后能不能让他为她推秋千。
怕她不相信,他还拉起衣袖,向她展示臂膀,以此表示他是很有力气的孩子。
梧桐树叶在风的推动下淅沥沥响着,往事让她打从心里笑了出来。
“那时,你的头发也像现在这么长。”他触了触她散落在肩膀上的头发,说,“你一定不知道,曾经有那么一个傍晚,一脸雀斑的孩子躲在向日葵花后面,偷偷看着坐在秋千上的长发女孩,星星出来了,长发女孩走了,雀斑男孩还躲在向日葵花下,第二天,他去了书店,抱回来一大堆书。”
他凝视着她。
“是先有林馥蓁,才有薇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