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州女少男多,自来就有童养媳的风俗。外子梅朝朔,是梅家独子,小吾三岁。“女大三,抱金砖”,是庐州童婚的传统,娶童养媳的人家几乎都守着这条规矩。初到梅家时,吾应是四、五岁,朝朔尚幼,摇摇学步,牙牙学语,惹人又怜又爱。除了“阿爹”、“阿娘”,朝朔会说的第三个词就是“阿姊”。虽说是童养媳,阿爹阿娘待吾同亲生女儿一样,从小到大,没挨过打,没干过重活。梅家殷实,有田有屋,阿爹阿娘让吾与朝朔吃同样的饭菜,穿同等的衣料,在一个屋檐下长大。
白天,朝朔去塾里念书,吾在家烧饭洗衣。晚间,阿爹阿娘歇下了,吾就在书房里,边做绣品边陪朝朔念书。朝朔是块念书的好料子,是塾里先生最得意的学生。因朝朔幼时,衣食洗漱都由吾照顾,背书自然也要陪着,哪知陪成了习惯,十几岁的人了,也要吾每日坐在一旁陪着才肯安心念书。吾若不肯,朝朔就说:“阿姊若不在这里,文章就背不出,明日到了塾里,要被先生打手心。”嫔妾原本听不懂那些个“之乎者也”的,久而久之,却也习得了几首诗,认得了些许字。
朝朔最热心教吾习字。嫔妾是女子,习字何用?不如多做些女红。朝朔偏要教,手把手,一笔一划地教。那情境,总在眼前:手手相覆,左右,上下,一横,一点……手随之而动,心亦随之而动,他喜吾喜,他悲吾悲。
朝朔问:“阿姊,学会了伐?”
吾点头。
朝朔说:“写一个来瞧瞧。”
吾画了个墨团。
朝朔笑得歪倒,曲起指头,弹吾耳朵,被弹的耳朵登时发起烫来。朝朔笑得更厉害,说:“阿姊一边耳朵红得似火烧,另一边白得似雪覆,这火隔得远了些,烧不化这雪,不如再加一把火。”于是伸手来弹另一只耳朵。朝朔那读书人的精致玩笑,嫔妾听得半懂不懂,可话里的调笑意味再清楚不过。吾羞得脸颊也烧起来,一边躲,一边伸手去扯朝朔的头发。
朝朔雪雪呼痛,一脸的笑还没收住,连连求饶。嫔妾怕真弄痛了他,心软松开手,他顺势将吾抱个满怀,倒让脸颊烧得更烫。
朝朔的下巴抵在吾头顶上,语中带笑:“阿姊,吾没弹的另一只耳朵怎也红得火烧一样?”
吾羞得把头埋低,他凑近吾耳边说:“阿姊这个样子真好看。”
人常说,少年夫妻,如胶似漆。若是人活一世,都有些好日子,那就是嫔妾最好的日子。
朝朔因文章写得好,被人举荐,当上个小官,却不想,祸事竟也因写文章而起。朝朔自恃才高,行文不羁,乐于用典,竟忘了避讳,被免了官职,关进大狱。
按本朝律法,凡有“悖逆之言者,为不臣之罪,初犯者腐刑,再犯者罪及父母妻子。”
阿娘过世,守孝三年,吾与朝朔只行了礼,还没圆房,若受此刑罚,岂不要断了梅家的香火?阿爹卖田卖屋,各处求人,还是不能逃过此劫。
朝朔到底受了刑,回来就变了,终日沉默不语,阴阴郁郁,好像有团乌云罩在头顶,不管嫔妾怎么想要驱散,他的天空也不再放晴。明明住在同个屋檐下,却成日里躲着不见吾,见着面也不让吾靠近,只站在三步以外,眼睛也不看吾。嫔妾对朝朔说,只想照顾他,好好过日子,不在乎有没有肌肤之亲。他听了,仍是不理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