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兔子被摆在我面前,好白,惹人爱。
不行啊,得杀了它,我对自己说。我掐住了白兔的脖子,手被兔爪抓出了血痕。它力气好大,几乎要挣脱了,这可不行,我加重了手上的气力。
我托着白兔的身子,想把它埋在院子里。侍女们都站在院子里,直直地看着我,还有我手里的死兔。
“嘘——”我把手指竖在唇前,示意侍女们噤声。“不然——”我用下巴指向死兔子。侍女们纷纷变了脸色,低下头,不敢再看我。
我把兔子的肚子剖开,把兔的肠衣剥下来,浸在酒里,上妆之前取出来贴在脸上,可以抚平皱纹。一直兔子只能剥下几片肠衣。一片肠衣只能贴一次。我只好不停地杀兔子。我让博源把兔子送进宫来。“必须是白兔。必须是母兔。必须是不到一岁的小兔。”我提出要求。
“果然能抚平皱纹。”博源验证肠衣的功效,表示满意。
“死兔子太多,都没地方埋了。”我说。
“那就吃了吧。”博源说。
“后宫不让随意生火。”我说。
“人不能吃,就让畜生吃。儿臣给母后送一只鹰来养,让鹰吃死兔。”博源说。
第二天,博源就送来一只雀鹰。
皇帝已经不需要每天找女人侍寝了,可他需要女人的时候还是能想起我,他用长斑的手轻抚我的脸颊,叹息着说:“婵婵,看来看去,总是你最美丽。那些新来的,全不耐看,看久了都不如你。”
我只是看着他笑。我知道自己怎么笑才最好看。
“博源长得像你,尤其是笑的时候。”皇帝说。
博源话不多,尤其在皇帝面前,不说话的时候总带着三分浅笑。那笑容也是我教他的。我对儿子说:“不要以为男人好看没有用。”他信我的话。
皇帝把自己的御马和辇车赐给了博源。“太子年轻英伟,应多替朕探访民情。”以此为名,太子可以用皇帝的车马出行了。
“还是母妃最懂陛下的心。”博源高兴地对我说。
青出于蓝胜于蓝。博源比皇帝年轻时候好看得多。
女人离了男人的喜爱,就像花儿离了光,鱼儿离了水,都是活不了的。
男人喜爱女人什么?当然是美貌——永不凋谢的美貌。
可美貌如花蕊,是注定会凋谢的。光是贴肠衣还不够啊。我看着梳齿上的第一根白发,生出许多忧愁。
“有个偏方能让白发变黑,就是凑不齐方子。”我对博源说。
“只要世上有的,儿臣一定替母后找来。”博源说。
“要公马的胆,每日十颗。必须是三岁以下的小马。”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