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纷纷苦笑道:“但她是唯一一个,没有对我有什么质疑的人。”

“我不能用不情不愿的性别哄骗她和我当朋友,我告诉她我想变成和她一样的女孩子,化妆,穿短裙,不会因为腿毛更困扰,不会厌恶那副生|殖|器。身份证上写的是女。”

“你和多少人说过这个?”

纷纷毫不犹豫,“年纪小一点的时候,有想要和我恋爱的,我觉得有希望成为朋友的,但后来,也没有什么结果,就都不联系了。”

他说的轻描淡写。

“慢慢就习惯了,高一的时候我去酒吧跳舞,听着是不是很不良?我从小就在那样灯光炫目的地方走动,也最知道,只有那种时刻,才没有人能看清你的喉结。”

“那种感觉很奇妙,总要有什么东西在某个以为习以为常的时刻提醒着,永远不能依靠灯光麻痹过活。”

“不畏惧世人的眼光,说起来非常容易,可当那些表情变成了行动,干扰到我正常的生活时候,我就不得不妥协于此。”

孟淮明不经想,就是这样奇怪。

明明他们并没有影响到谁,不过是短暂的在教室、单位,亦或是干脆大马路上,超市里的那么不多时的共处,甚至没来得及说上几句完整的话,更谈何了解和知心。

就仅仅是因为那一刻,一眼,就表露厌恶恶心。

再多一天,一个月,就恨不得让他们在自己眼底消失的干干净净。

当然这其中不乏过分张扬滋扰他人的情况,可如果没有呢?就好像他们和所谓“正常”不一样,就连基本的礼貌和尊重都不配拥有?

而越贴近寻常普通环境,就越追求共性,孟淮明不爽了能踢人家屁股,背后是能用世家施压,是来自四面八方的底气。

于是需要找理由开导自己的不是他,而是其他人,说富贵家多怪癖,常乖张,玩的无所顾忌,浪荡子,不检点。

嘀嘀咕咕都不让他听见。

不过满足那么丁点的不甘心,为什么他能和我们不一样。

“但初七,她在我彻底投降前,让我不要举起双手,向正常的领域臣服屈膝。”

纷纷看向孟淮明,“也许您会觉得我幼稚,但能够坚持下来,只有一方面的支撑是不足够的,我那时候的确摇摇欲坠。”

她的母亲嫁人了,而继父的眼神她看的懂。

身上是痊愈了的疤痕和半旧的创口,抽屉里是被被撕烂的荷叶边的衣服。

额头有夜里不能消散的烟味,湿漉的误吻和响亮的耳光。

纷纷向来是最识趣的孩子。

她很晚才意识到自己是男而非女,鱼龙混杂的地方本就形色聚集。

但她依然识趣,也用最快的时间,消化了这个造物者拙劣的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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