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早就习惯了,众人很有技巧性地在原地闪来闪去,脸上表情却无一丝变化。被人牵制住身手地女子看到自己踢不到,心里更怒了:“还闪!还闪!你们这帮狗蛋!”
“行了!都低头!”
车内坐着的男子大约是看不下了,终于发话了。
闻言,刚才还闪来闪去的众人真的就停在那任踢。
女子更怒了,直接挣脱了两人架着她的手,跳到车窗前,对着车中男子杏目圆瞪:“姓李的,你啥意思?”
车内男子看着近在眼前的女子,只淡淡地说了句:“阿初,别闹,回去!”
语气温和,内敛。却不觉得有一丝温度。听到这句话,秦初笑了。她本就长得漂亮,此时的微笑更是给人一种风华华绝代的感觉。
她想起了自己从日本回来的那一年,由于父母的死,她不得不回到那个素未谋面的爷爷身边。这是初见这位名义上的叔叔的那一年。因为对陌生环境的害怕,自己总是哭闹不止,每一次,每一次,躲在角落里看着那些找寻自己的人忙碌不止,却不出现。连自己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后来,他找到了自己,就这么长身而立,站在她的面前,伸出手说:“阿初,别闹了,回去。”
阿初,阿初。
就连父母也不曾这样唤过她。她从不觉得自己的名字这么好听。
“你说我闹!你自己又何曾不是在闹。你看,我躲在商务舱里,与你乘的是同一班机,想必我逃学的事你早就知道了,真心要找我,要我回日本,你会找不到?还需等到下飞机后再抓人。”
说着,秦初把脸靠得更近,呼吸相撞的距离。然,李慕良的眸子依旧平静如一,使人意味不明。
“李慕良,我真不喜欢你这般不诚实的模样。对你的未来老婆,我,不诚实是不应该的。”
“阿初,你该叫我叔叔。”
“哈!偏不!反正迟早有一天你该是我的。”
就这么两两相望吧,望穿秋水,直至天涯海角里去。
“李慕良,这么久不见,你没话跟我说,我却有一句话要告诉你呢!”
“……”
明亮的眸子闪过狡黠的光。
“Imissyou!”
语毕,她低头,措不及防地吻向那薄屑的唇……
☆、一卷香(5)
认识李慕良的人对他的印象都是,懂得隐忍,重情,专一,不滥情博爱。
据说他从高中至大学只跟一个女人好过,当然,早恋什么的你好意思说得这么理直气壮??!!咳咳,姑且撇开不谈,如果单凭这个的话,说他重情专一又太严重了些。大学时只有一个女人不算什么,可是从他因入狱而与女友分手到现在,日子清心寡淡到一个女人都没有,那就不一样了。当然,也不排除他好男色这一可能。毕竟嘛,如今这个欲望□□,观念开放的年代喜男风已经见怪不怪了。不过这个可能性很快又被否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