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破天荒地,他躺在洁白偌大的床上,一手遮住一向凌冷的眉目,游离的目光,陶醉于夜的寂静,自己伸手不见五指的孤影。李慕良觉得,他该庆幸,现时疼痛的不是胸膛左侧,肋骨之下的位置。
然后,他觉得,心跳的感觉很好。他其实是个很现实的人,那一刻,他觉得发涨的欲望不断逼着身体下坠,涌出,要把自己毁灭。
那一刻,恍若破晓,旖旎韵致,梅殇成春,无法言说的妙意。
“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讲?”涂锦走过来看着他,扬声。
“嗯?”他收回恍惚思绪,放下手,转过目光。莹白的灯光照耀。
“W大。”涂锦说。
W大。初始,他想着,这样的温柔韵致,看一眼也是好的。然,只靠近一步,就像颠茄的毒,步步引诱,然后,真的只是一眼,退路,没了。
以为繁华风景好极,却觉得只要有那个人,狂风暴雨也是韵味。
生活是必须要面对,即使在往后很多个时刻里,他心里渴望着一个人的平安喜乐,什么也没有,单单的,从一开始怀有目的的接近到如今的没有任何目的地卸下戒心。可是,倒影在他瞳孔中的,她一个人,衣衫不整,手里拿着水果刀,颤颤巍巍地缩在角落,旁边是陈教授的尸体。
她抬起头,淡弯着眉眼,手里拿着沾血的水果刀,笑:“慕良,我杀人了。你看,这些血都是他的,不是我的。”
忽然,她的语气又有些不适应地说:“慕良,我怕。”
毫无预兆,眼泪从她温良的眼眸里慢慢溢出,没有哭腔。这个小姑娘,在与她相熟的那些日子里,平时总是冷冷淡淡,什么话也不爱说,但其实是什么让她什么也不愿意说,倘若不是到了极致,她又会不会跟自己说:“慕良,我怕。”?
只有一个想法,把她拉起来,抢过她手里的水果刀,抹开她脸颊的血腥,转过身,狠狠地把水果刀插到旁边已然冰冷的尸体身上,有血流出,染红了他的白衬衫,回头,抱着她,淡淡说道:“别怕,现在,我们是共犯了。”
那一刻,阿晨再也忍不住哭了起来,起初隐忍着哭腔,断断续续的哭声,到了后来,双手攥紧他的衣角,面容埋在他的胸膛,用力地哭了起来,不久后,恍若有大片的水泽濡湿了他的衣衫,滚烫异常。
这是一种不得的欲望。这世上,任何一个男人,哪怕他一无所有,都比自己有资格得到阿晨。李慕良总觉得自己站在离她最近的位置,站在离她最信任的地方,却仅仅是因为,他是涂锦的爱人。她敬重涂锦甚至于敬重他,甚至于仰慕的地步。但是谁又能想得到?他从头到尾,唯一的渴望,唯一的欲望,是这个小姑娘?
他双手捧过她的脸,迫使她抬起头,却看到她愣愣,茫茫然不知所措的神情,低头,闭上眼睛,第一次,遵循本能。至此,一切都不能回头,一发不可收拾。他用舌强迫顶开她的牙关,至此,抵死不休,唇齿交缠。那一刻,其实就已经知道,一把硝烟之火,烧毁的不只是他的城池,还有曾经能够走近他的阿晨的唯一的途径。
一吻过后,他放开了她,阿晨就这么微歪着头,低垂着长发,幽幽地飘出一句话,纵是战栗异常却又要竭力强装轻快的语气:“慕良……你是……把我当成涂锦姐了么?”
而那时的自己,处在刺眼的灯光折射下,像个无法见光的怪物,无所遁形,幽转着目光,唇间还藏着鲜血的温度,敞开的衣领就这么冰凉细冷了锁骨,放了她的双手透着微凉,扬了扬指,险些触碰到她的衣角,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终究,把她推到门口:“阿晨,你知道自己今晚去过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