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思索了片刻,伸出手,轻笑道:“你好,我叫陈笑。”而后看向旁边的小孩:“他长得很可爱。是你的孩子么?”
“嗯。他小名叫明宝。快向姐姐问好。”
“……”
“对不起,他从小便跟在他的爷爷奶奶住在老乡,有些害羞。”
我笑:“没关系。他长得很可爱。你的太太一定是一个很漂亮的人。”
“呃……其实我还是单身的。这是我朋友的一个孩子。可惜后来发生一场意外,留下了他一个人,他那时刚出世没多久,身边也没有什么亲人,我便把他领养了回来。”
“啊,对不起。”我对自己的问得太多有些懊恼。
金凛也不介意,说道:“没关系。”
我伸出手轻轻地摸了一下他的头,他没有抗拒,坐在金凛身边,双手拽着他的衣角,一双圆眼睛就这么看着我。
我笑:“明宝。啊,你真的好可爱。”
三年后。
那时候我应该快三十岁了,我没有再回到过S市。偶尔和丈夫旅游,想起了曾经到过的S市,于是便想起了陶医生。后来,我给他寄了一张明信片,我说道:
陶医生:
维多利亚的雨总觉得比A市的潮湿很多,一场雨后,雾气贴着皮肤感觉很是不好受。导致最近脚痛的毛病愈发地严重。那天丈夫带着我和明宝来教堂礼拜,中途几乎走不了路,但幸得丈夫背着我走回家。明宝在回来的路上捡了一个小狗。长得不好看,癞皮。但明宝想要养,所以便把它带回了家。
丈夫胃痛的毛病还会有,但是上一次看了陶医生推荐的那位内科医生,似乎没那么严重了。我与丈夫都十分感谢。记得陶医生喜欢小雏菊,于是托刚好到S市出差的朋友带了一盆过来给你,希望你喜欢。
最后,愿平安喜乐。
陈笑
S市的夜晚,陶可在自己的私人医室里没有开灯,只是打火机燃出火光那一瞬间点燃的香烟。
信中那个女子他太过熟悉,男子也太过熟悉。
他把看完的明信片倒扣在桌面,不知道过了多久,烟头在黑暗中明明灭灭。
他心说,李慕良,原来你才是倾覆全局的人。你骗了所有人,这场战争之中,撇清了自己与秦家的所有关系,在这场局中全身而退,再化名金凛,一身清白地重新出现在她的身边,不过是看准了宁唯再也不能去争取的可能。
他忽然想起,这几年所发生的一切都让他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秦初不再是以前那个只会吵吵闹闹的小女孩,她踏着插nel尖尖的高跟鞋站在宁唯身边出席在镁光灯之下;连风在那次任务之中死去;后来,宁老爷子病逝,宁氏夫妇又移居到了国外,随后,宁唯与秦初的第一个孩子出世……
那个孩子出世的那天,宁唯因为出席某个重要的商业酒会赶不及到医院,在生产过程中筋疲力尽的秦初穿着宽大的病服在病房中就这么安静地睡着,丝毫让人联想不起来,那个人曾经乖张跋扈的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