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被吓昏了头,越晨光讷呐地说:“今晚是十五,不宜杀人。”
男人没说话,神色却略微舒缓。
“想要钱?”
她看着他,认真的眉眼,诚实地点头。
“两块?”
她再次诚实地点头。
“你帮我,我给你两块。”男人道。
半晌,越晨光露出思虑的神情,而后,问:“不用还么?”
男人顿了顿,别过脸,脸部线条在光与影中交织出完美。等再转过头说话时,语气已不复先前那么冰冷。男人答道:“对!”
按理说,陌生人不可信的。并且这个陌生人某种程度上,神秘感太浓烈,在这个缺乏安全感的社会里感觉就整一个儿骗子。
但鉴于当时的越晨光身无分文,齐荫的刘海,长及腰际的发,低着头时,被遮去了大半个脸。完全没有要被人骗色的可能性。
至于骗财嘛,越晨光在陌生人的要求下把他送到附近最最不显眼的旅馆后,买了包扎伤口用的纱布,药水等。等着陌生人自己替自己抹伤口的同时。一时没忍住,她自个儿拿了旁边的面包吃了起来。
末了,看着陌生人,还没来得及给他说句谢谢,先开口的就是:“你有钱,面包钱也免费?不贵的。我只吃了了一……不……半个,挺好吃的,你要不要尝一尝?”
从某一程度来讲,越晨光更像是骗人钱财的骗子。不过,谁是骗子,会不会被人骗,对越晨光来说,倒不甚在意。
不是说么,前世的五百次回眸和擦肩才换来今生的你被人骗么?要知道,欺骗者与被骗者之间也得讲究缘分的。
男人的外套皆是血,进旅馆时,旅馆老板也没多管,大概是这附近太鱼龙混杂,打架群殴的事儿时有发生。
而旅馆老板看到负伤的男人,只知道流的血多,不知道是枪伤。听着扶着陌生人的越晨光说要一个房间时,老板收了男人递过的钱就直接把钥匙给了越晨光和说了房号。就在一边记账去了。
末了,越晨光上楼时。听到了旅馆老板轻飘飘地飘来一句话:“现在的学生,真是……”
越晨光看看自己脏兮兮的校服,再看看旁边扶着的脸色越来越不好的陌生男人,那时她就觉得,得,她现在是啥话也不想说了。
夜色越来越沉,旅馆里的灯光很暗沉。陌生男人自个儿拿着用消过毒的尖刀把肩胛骨处的子弹挖出来的时候,越晨光正坐在一边心安理得,毫无心理障碍地啃着面包。
染血的子弹落地,滚了几滚,刚巧滚到越晨光的脚下。越晨光皱了皱眉,起身挪到陌生男人的身边继续啃面包。见状,男子的神色又冷了起来。
越晨光看着他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毕竟再被人用枪口指着脑袋的感觉不好受。
“我金属过敏,看着子弹吃面包,不好受。”
男子倒没怎么理越晨光,包扎好伤口便来到窗前拉开窗帘看了看入夜后的街道。而后,坐在一旁点燃一支烟,旁若无人地抽了起来。不得不说,陌生人吸烟时的样子很魅惑人心。男人赤着上身,肩胛骨的伤处,血渗了出来,在纱布上绽开。
记得西方哲学形容,危险是一种致命的完美,而鲜血,能够把个中诱惑诠释得淋漓尽致。越晨光想说,结合无数次陪自家阿姐看香港警匪片的经验,第一次,看到人,能把鲜血流得如此好看。可惜,男色当前,她却少了那份雅赏的兴致。皆因,烟雾迷漫中香烟一明一灭,升起的烟圈慢慢散尽,让人想起一种美丽而又致命的植物。
一旦接触,万劫不复。
吸烟时很好看,吃面包时好不好看就不知道了。看着被自己吃得七七八八的面包,毕竟是人家出的钱,如果不假装很客气地问他一下要不要吃面包,就太不厚道了。
“你真的不要吃么?”
男人罔若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