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云霄在走向仕途的过程中,决定随身带着这么一个镯子,要的就是提醒自己不能忘记。
他骑着高头大马,走在队伍的最前端,穿着状元服高调地路过黄武大道,迎接百姓的瞻仰。人们热情地夹道欢迎这支队伍,其中不仅有仰慕的赞叹,还有许多女子或害羞或大胆的示好,东方云霄脸色紧绷,皆是充耳不闻。
今日降下大雪,已然到了严寒的冬季,那么,云仙的生辰也将近了吧。
东方云霄一直盼着妹妹能平安回家,就算她如今下落不明,人人心中都明了是凶多吉少,可他还是为她准备了十九岁的生辰礼物。
不知道那时候,他是否能见到她,礼物是否能递交到她手中。他就带在身上,以便一见到她,便能将礼物拿出来。
修长的手指抚着怀中那只玉镯,他想起云仙小的时候,像个跟屁虫一般粘着他的模样,那身影娇小可爱,声音细细软软地唤着“哥”、“哥!”
后来她长大了,成了清艳动人的“第一美人”,他只要每天看着宝贝妹妹,就觉得万分幸运,把她宠得十指不沾阳春水。他们兄妹向来关系很好,哪怕成年以后,依旧情同年幼,东方云霄疼妹妹的传闻都传出了南都,疼得老爷夫人都有点担心,长子若是不愿娶媳妇可如何是好。
然而那些画面,竟都已成了过去的记忆。
一想到如今,云仙生死难测,他就悲从中来。
他不敢想象她会遭到什么样的伤害,那猜测太过残酷,让他心痛不已,他只希望她安好,能安好地等着他接她回家。
只见那状元郎坐于马上,身姿挺拔,沉重繁琐的状元帽,也折损不了他面容的俊美。只是没有人发现,那双目不斜视就勾去了万千少女神魂的眼里,竟是泛着骇人的赤色。
云仙若是被人伤害,他必会以千百倍奉还。
正如东方云霄所愿,他的妹妹此时的确还安好,可是身在黑鹰山中,面对着复杂难测的陆长夜,每走一步都谨慎万分。
陆长夜亲手为她盖上红盖头,遮挡住了她的视线,一时间,她什么景色也看不见,只能低着头,目光向下看见自己的绣鞋。
“把手给我。”
大手握住了她的手,现在的她,被陆长夜牵引着,如果不跟随着他的步子,她便会失了方向,在崎岖的山路上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