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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走,陆之韵和赵香君坐了半刻钟,也起身告辞了,陆家的司机还没来,赵香君便送陆之韵回家。

她们坐在车子的后座上,赵香君笑着说:“没想到,不过跳几支舞的功夫,你们便两下有意了。我就说,在香城,唯有你同他,是最般配的。你老实和我说,你觉着他怎么样?倘你愿意,我便替你们撮合起来。”

陆之韵望向窗外,窗外是各种摊贩的叫卖声,那一张张灰扑扑、油腻腻的脸,浸在燥热的空气中,天空像是一望无际的大锅盖,整个世界都成了蒸笼。

这样的烟火气。

这样的普通人。

仿佛都是苦命人,在为生活挣扎着,从小儿苦到大,到了年纪便结婚生子养孩子,然后继续苦,孩子大了再娶妻生子……像是一个无解的循环。

这便是普罗大众的生活。

苦吗?

他们是占据少部分生存资源的大部分人,当然苦。而原身作为占据大部分生存资源的少部分人,曾经比他们还苦。

至少他们是自由的。

而原身,空有资产又如何?还是只能看着自己一切都被吴咤剥夺、据为己有,最后还被困在病床上,屎尿无人管,全都臭在床上,生死不由己,分秒都是煎熬。

毫无疑问,共情能让陆之韵暂且忽略她自己的顾虑,在情感方面克服困难,易与人接近,这是益。但有益必有弊,那过于惨痛的前世经历令原身产生的巨大悲痛、懊悔与痛愤,像是潮水一般,时时刻刻在她心头翻涌,吴咤一日得不到报应,那潮便一日不会退。

陆之韵回头,抬眸一笑,仿佛什么都动摇不了她的心志:“你忘了?我前不久才答应表哥的求婚。”

赵香君皱眉:“这么个穷小子,你图他什么呢?”

“他对我很好,是真心爱我的。”

赵香君冷嗤一声,不屑地说:“好?真心?这些都是个屁。说真的,我见过太多忘恩负义抛弃糟糠的男人,一开始都只有那颗真心。等你经的事多了,就会知道,男人的钱,总是比他们的情可靠。他们要变心,你拦不住,但钱,握在你手里,就是你的。”

也正因为如此,那些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只要父母不太昏聩刻意坑害女儿,女人最后过的日子总是要比嫁给后来发达的穷小子好。

陆之韵的手指轻轻刮着手包,低垂了眼,静默片刻,方缓缓地一笑:“你放心,我心里有数。”

赵香君一看她这样儿,便当她油盐不进,心内恨铁不成钢,刚要再说道几句,又听陆之韵道:“我只希望,倘或我做的事太过惊世骇俗,你还能把我当朋友,别不理我。”

赵香君定定地盯着她,看了一瞬,哂笑一声,自嘲道:“罢了。你要做的事,我向来拦你不住。倘你果真跳了火坑,我还能不管你不成?”

陆之韵知道,赵香君会管。就算她当初各种骂吴咤,和陆茵梦不欢而散,后续陆茵梦还是没和她绝了往来,而她也确实一直在帮助陆茵梦。她们之前的友谊,是经过了岁月的验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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