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申,诏浙江、福建濒海九卫造海舟六百六十艘,以御倭寇。上谕中书省臣曰:“自兵兴以来,百姓供给颇烦。今复有兴作,乃重劳之,然所以为此者,为百姓去残害,保父母妻子也。朕恐有司因此重科吾民,反致怨讟。尔中书其榜谕之,违者罪不赦。”省臣对曰:“陛下爱民而预防其患,所费少而所利大。臣尝闻倭寇所至,人民一空,较之造船之费,何翅千百?若船成,备御有具,濒海之民,可以乐业,所谓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又何怨?但有司之禁,不得不严。”先是,濒海州县屡被倭害,官军逐捕,往往乏舟不能追击,故有是命。
乙酉,太原府徐沟县西北空中有声如雷。
地震,自癸未至是日。
绍兴府嵊县、金华府义乌县、杭州府余杭县大风,山谷水涌,漂流庐舍,人民、孳畜溺死者众。
丙戌,《申明戒谕书》成,颁示天下。
河南民献白兔,命放之野。
戊子,上召诸勋臣谕之曰:“难成者功,难得者爵。卿等捐驱以从朕,百战以有功,岂非成之难乎?然因功以定爵,高出等伦,岂非得之难乎?知成之难,则思所以保之;知得之难,则思所以守之。保守之道,惟敬谨而已。不以功大而有骄心,不以爵隆而有怠心,故能享有荣盛,延及后世,大祇敬谨为受福之本,骄怠为招祸之原,惟知道者,可以语此。”
庚寅,诏赐蜀中军士食盐,有妻子者月给三斤,无者半之。
夕月,仪与朝日同。祝文曰:“惟神钟阴之精,配阳之德,历代相成,祭以秋夕。今兹时已秋分,特备牲醴祭奠,伏惟神鉴。”
壬辰,命中书省:“凡指挥、千户、镇抚以罪谪在军伍,或降为巡检者,悉令赴京,仍录用之。其见犯者,令从征立功赎罪,无功则通罪之。”
癸巳,上以北平、山西馈运艰难,命以银易米,供给军卫。计山西大同易米白金二十万两,北平易米白金十万两、绵布十万匹。又辽东军卫乏马,发山东绵布万匹,易马给之。
甲午,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捋、城隍、旗纛诸神。
丙申,征南副将军江阴侯吴良等平五开、潭溪、古州诸蛮,凡二百二十三洞,籍其民一万五千,收集逃散士卒四千五百四十人,获马牛四百余头。
倭夷寇福州之福宁县,前后杀掠居民三百五十余人,焚烧庐舍千余家,劫取官粮二百五十石。
平阳卫指挥佥事张祥追胡兵至崞县,战于古洞山,被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