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戌,以宋国公冯胜、颍国公傅友德兼太子太师,曹国公李景隆、凉国公蓝玉兼太子太傅,开国公常昇、全宁侯孙恪兼太子太保,詹徽为太子少保兼吏部尚书,茹瑺为太子少保兼兵部尚书,任亨泰为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修撰,杜泽、楚樟为詹事府丞。徽等以下兼官者并给其俸。
乙亥,皇第三十六孙有熹生,周王第五子也。
诏陕西都指挥使司:“甘肃等处回回军民愿还西域者,悉遣之还撒马儿罕之地。”凡千二百三十六人。
丙子,诏五军都督府谕各都指挥使司以军马粮储之数及关隘、要冲、山川险易、道里远近悉绘图以闻。
闰十二月丁丑朔。
己卯,命户部遣官于湖广、江西诸郡县买牛二万二千三百余头,分给山东屯种贫民。
辛巳,上谕礼部臣曰:“周制诸侯之妻曰夫人,汉制妃以下亦曰夫人。今王妃以下有所出者,皆称夫人,著为令。”
甲申,擢缙云县税课局大使陈德文为监察御史。德文,南雄之保昌人,性和易,有干济才。建昌府知府王克敬荐于朝,故擢用之。
乙酉,高丽权知国事李成桂欲更其国号,遣使来请命。上曰:“东夷之号,惟朝鲜之称最羙,且其来远矣,宜更其国号曰朝鲜。”
初昏,太白入垒壁阵。
庚寅初昏,有太星赤色,尾迹有光,起自天苑,西南流三丈余炸散,至游气没。
辛卯,更定巡检考课之法。先是,巡检考满给由无私过者升正九品,犯私笞者本等用,杖罪降襍职。吏部言:“巡检之职,当以捕获逃军、逃囚、盗贼等项多者为称职,若止拘过名,不考功迹,则侥幸者多。有在任三年获军囚三二百名之上为犯私罪而降者,有全无所获依例而升者,似此功过弗明,陟罚未当,乞更定其法。自今巡检考满,捕获军囚、盗贼等项二百名之上无私杖者升一级,有私杖者对品用,一百名之上无私杖者对品用,有私杖者降杂职,三十名之上无私杖者降杂职,有私杖者降边远杂职,不满三十名者发边远充军;若有强贼及逃军聚众劫略,能擒获以除民害者,二十名之上无私杖者升一级,有私杖者对品用,一十名之上无私杖者对品用,有私杖者降杂职,九名以下无私杖者降杂职,有私杖者降边远杂职;若擒强贼逃军六十名之上或止二十名而又能获军囚二百名之上及擒伪造宝钞及伪印者,具奏升陟。”从之,著为令。
壬辰,户部尚书赵勉有罪下狱。
甲午,免翰林院学士刘三吾官。时三吾诣吏部自陈:“壻户部尚书赵勉夫妇坐赃罪法当死,皆缘素失教诲,致负深恩,近被御史紏劾,虽蒙恩宥,窃思职居近侍,自当引退,以励廉耻。”吏部以闻,遂免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