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本人也在担心的话,那倒不十分厉害。我觉得,希思一定能对付过去。即使理查德在纽约的报纸上塞进一篇小文章,我们也不会遭到特殊的灾难,浣熊山谷离纽约远着哩。
说实话,我以为我们再也不会看到理查德,再也不会听到他的声音了。我在生活中还没有犯过这么严重的错误。
半夜时分,艾伦摇着我的肩膀,把我弄醒了。
“外面有人敲门。你去问问,他要干什么。”
我只好套上裤子,穿好鞋,点上灯,下了床。在我穿衣服的时候,外面还敲了两三下门,但我刚点亮灯,却没有声音了。
我走到门边,拉开门栓。
理查德站在台阶上,一点也不象早晨那样神气了。
“对不起。把您吵醒了,”他说,“我好象迷路了。”
“这里是不会迷路的!”我说,“山谷里只有一条路,一头接着六十号公路,另一头接着八十五号公路。请开车上路吧,它会把您带到公路上去的!”
“我已经开了四个小时了,”他说,“一条公路也找不到。”
“听着,”我回答说,“您只要认定一个方向一直开过去就是了。这里简直没有弯拐。只要一刻钟,您就能到公路上……”
我没有掩饰自己的恼怒,这些话听起来太愚蠢了。此外,我不喜欢半夜三更被人从床上叫起来。
“请您相信,我真的迷路了。”他绝望地喊道。他甚至惊慌失措了。“老婆吓得要死,孩子们简直累垮了……”
“好吧,”我说,“不过,让我穿件衬衣,系上鞋带。就这么办吧,我来送您。”
他说,他想走六十号公路。我从车房里拖出自己那辆又笨又重的汽车,吩咐他跟在我后面。也许我还在生气,但总还是认为应该帮他一下。他已经搞得我们整个山谷鸡犬不宁了,现在走得越快越好。
大约过了半小时我才知道,真的出鬼了。半小时,这已经比到公路所需要的时间多了一倍。路还是那条路,周围也没什么可疑的地方——如果不看表的话。我继续驾车前进。过了四十五分钟,我居然出现在自己的家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