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说,“很有意思!”
“我想应该是人的骨头,是吧?”
“我想是这样的,没错。”我说道。
“那么,”督察说,“你说说看,这些是哪根手指的骨头呢?”
我忍住笑说道:
“警官,哪根手指骨也不是,这是左脚的大拇指。”
“见鬼!”督察喃喃地说,“怪不得看起来粗壮了点。”
“要依我看,”我说道,“如果你继续在这附近挖的话,有可能会发现整个脚骨的。”
那位便衣警员马上照着我说的干了起来,并且把筛子带着到池塘里去筛。果然,在捞了两大筐烂泥之后,终于出现了完整的脚骨。
“这下你可得意了。”在对所有骨头都检查了一遍,并确定是完整的之后,督察说道。
“如果能知道你们究竟是在这里捞什么,我会更得意的。”我说,“脚骨并不是你们的目标,对吧?”
“我们并没有特定来找寻什么,”他回答道,“我们会继续寻找,直至整具骸骨全部出现。这附近所有的池塘和溪流我都会搜索遍的,当然康诺池塘暂先不考虑,得最后再作打算,它可和这种小池塘不一样,到时候必须是乘船去打捞。说不定头骨就扔在那里,它比别的水池深多了。”
这时我突然想起,我要调查的内容大致是有了答案,虽说收获没有多大,但我还是离开的好,让督察继续他秘密的打捞工作。于是我向他道谢了之后,就循着来时的路回去了。
但是当我顺着来时的小路走出树林的时候,我思考着刚才在现场的情况。我在仔细检查了那只被截掉手指的掌骨之后,得出的结论是,那根手指应当是死后或者是死前不久被截下的,但是比较可能的是死后。很明显,也有另外的人和我得出了相同的结论,并且将这个结论告诉了柏杰督察,要不然这个人不会如此着急地来寻找手指骨的。我有点不明白的是,他们怎么会知道来这边搜索,手掌骨可是在悉德卡镇被发现的呀!还有,即便他能够找到,又能够证明什么呢?手指头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至少手指骨是这样的,况且目前的工作重心应该是对遗骸身份进行确认。这事的确很蹊跷,似乎是柏杰督察掌握了某种还未公开的信息。可是,到底是什么信息呢?他又是在哪里得到的呢?这些问题我完全搞不明白,直到我回到举行死因调查庭的小酒馆时,脑中仍然是一片空白。我强打起精神,午饭胡乱地吃了一点东西,就准备上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