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没什么。我只是——呃——我只是想,你知道,我可能哪天再去看看你。”
“好的,也许哪天。”
“那么,照顾好自己。”
他为什么不能照顾她?“好,我会的。”她听到自己这么说。
“再见。”莫尔斯说。他挂上电话,心不在焉地盯着窗户外面的柏油天井看了好一会儿。她为什么总是对他这样吝啬?她为什么不能偶尔和他调调情?
“您问了一些非常奇怪的问题。”刘易斯说。
“也是一些非常重要的问题。”莫尔斯颇为傲慢地答道,“你明白,他们发现劳森的时候,他的眼镜在大衣口袋里——一副金边眼镜。完好无缺。”他拍了拍自己面前桌上的莱昂内尔·劳森牧师死亡案的卷宗,“而且罗林森小姐说他一直戴着眼镜。很有趣,嗯?”
“ 您 是 说 —— 您 是 说 莱 昂 内 尔· 劳 森 不是——”
“恰恰相反,刘易斯。我是说从塔楼上跳下来的就是莱昂内尔·劳森。我对此非常肯定。”
“我就是不明白。”
“是吗?好吧,是这样的。跳楼的近视眼都会在跳下去之前把眼镜拿下来,放在口袋里。因此,自杀者脸上任何玻璃的划痕都可以表明这是谋杀而不是自杀。”
“但是您怎么知道劳森是近视眼?他可能是——”
“近视眼,远视眼——没什么区别!道理都是一样的。”
“您说这些是认真的?”
“再认真不过了。这就像人们在洗澡之前拿下助听器,睡觉之前摘掉假牙一样。”
“但是我老婆睡觉之前从来不拿掉,长官。”
“她戴假牙干吗?”
刘易斯正要抗议这种幼稚逻辑的不公正,但是他看到莫尔斯在朝他微笑。“不管怎样,您怎么知道这么多关于自杀的事情?”
莫尔斯好像沉思了几秒钟。“我记不得了。
我想是在火柴盒背面读到的。”
“而且这可以作为依据?”
“有点价值,不是吗?我们面对的是个非常聪明的家伙,刘易斯。但我就是不明白他为什么谋杀了劳森,然后非常小心地摘下他的眼镜,放回眼镜盒里。你明白吗?”
不,刘易斯不明白,他完全不明白。“我们在这个案子上有什么进展吗,长官?”
“好问题。”莫尔斯说,“就像我的一个老同学以前说的,‘直截了当地面对这个问题之后,现在让我们跳过去。’我们该吃点午饭了。”
两个人走出牛津警察局总部的三层石质大楼,走过基督教堂,穿过卡尔法克斯,走到黄金十字酒吧——莫尔斯认定,至少对他来说,必须喝一点酒提神。他一直相信自己的头脑在几杯啤酒下肚之后会更加敏捷,今天他再次习惯性地臆想起来。他明白,他应该立刻去什鲁斯伯里,但是那些向医院门房、护士、医生询问时间、地点、事件、动机之类的事情让他感到反胃。不管怎样,牛津还有一大堆日常工作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