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谁?”
“就是督粮官宋琪。前日奉命点兵的是元帅府亲卫营两名弟兄,据他们回忆,当时点卯各营中唯独差了此人。”
李淳风眼中光芒闪动:“可知道他是什么缘故离开?”
“这我怎知道?不过,”于怀眼前一亮,一拍脑门,“对了,我怎把这人忘了。”伸长脖子向外望了望,扯开喉咙大叫道:“严虎!”一名亲兵应声而入,身材瘦小,看上去倒颇为机灵。
“这是上月刚从粮草营调到我身边的亲随,跟宋琪相熟,有事问他就成。”洋洋自得,于怀向那人说道:“怎样?老爷我将你要过来,算是救了你一命。否则的话,你怕不早就变了焦尸。听着小子,这位李先生可不是普通人,他问什么你便答什么,答错了一句,小心老爷的鞭子!”
不理会于怀的话,李淳风直接询问那名叫严虎的士兵:“你原先在粮草营?”
带着敬畏神色看了看被自家官长说得神乎其神的人,瘦小士兵点头不迭:“是。”
“宋琪是你长官?”
“没错,小人以前是他的亲随。”
“那你可知道他平日有什么习惯,又有什么亲人家眷在城中?”
“回先生,宋长官是从山东过来的,只身一人,城中没有亲人家眷,不过……”
于怀见他犹豫,踢了他一脚,骂骂咧咧道:“什么不过,有话快说!”
“他有个相好在城里。”
“哦?”听到这句话,酒肆主人扬起了眉:“是什么人?”
“就是那金巧儿。”
亲兵回答得理所当然,似乎这三个字之外,其余都不必说了。的确,金巧儿这个名字在长安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相貌出众,歌艺上佳,又极会抬高身份,倘若不是达官贵人、王孙公子,不要说入幕之宾了,就连远远听一曲也不可得。这样一位红歌姬和身份低微的下级军官相好的确大出意料。仿佛是看出几人的疑惑,严虎续道:“去年元帅府设宴,金巧儿被请去歌舞,哪知道宋爷见了她一眼就被勾了魂,此后成天往她那跑。这些年来的俸禄积蓄统统拿去垫了那小娘们的无底洞,却连她一个衣裳角也没碰到。我们都说,这女人就是个狐狸精,迟早要把宋爷家当全骗进去,可他就像是中了魔,只知道心甘情愿孝敬姓金的小娘们,什么也不听。”
“嗯。后来呢?”
“就在一个月前,宋爷突然请我们几个兄弟喝酒。喝到半醉的时候,他喜气洋洋跟我们说,金巧儿答应脱籍跟他成婚。您说,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艳福吗?”
“有这样的事?”尉迟方不禁脱口而出。
“是啊,我们私下议论,都觉得这事蹊跷。金巧儿如此势利,怎会看上宋爷?她想脱籍,那些公子哥儿怕不要排着队争抢,哪里轮得到我们这些在军营中的粗汉子。”
李淳风沉思片刻,道:“粮草营出事那日,宋琪是去找金巧儿了?”
“这个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看八成是为了这小娘们。”
“此后可有他的下落?”
“没有,雷火那日就失踪了,一直到如今,没人见过他。”
听到这里,尉迟方已忍不住开口:“照这么说来,此人相当可疑。为何会单单在失火之前不知去向?难道这件事与他有关?”
“尉迟兄弟说得有理,我这就去禀告元帅,通缉这小子。”
李淳风向于怀做了一个“少安勿躁”的手势,依旧问严虎:“倘若见了他,你能认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