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小夏耐儿。"阿尔文说起来就好像这句话是一个字一样,"你们还在调查,想要弄清楚是谁杀死了她等等情况吧?"阿尔文的便装短大衣没有扣扣子。他这是故意在赶时髦,学那种所谓的"监狱式"或者"布袋式"的样子。红白细条布衬衣露在腰带外面监狱里的犯人皮带被抽走了,往往使得裤子垮垮的,衬衣变显眼了。阿尔文的那副打扮就是受到了这一点的启发。我们这一带有不少人学这种样子。
"是的。阿尔文,你听说过关于她的什么情况?可别跟我们耍什么花头。"辛普森说。
"伙计,我是想告诉你们一点重要情况。"阿尔文·杰克逊对着我说。他的光头一直晃个不停。头上戴的大耳环随之叮叮当当的。
他长而有力的胳膊挥舞着,还不断地把一双穿着耐克运动鞋的脚提起又放下。
"那太感谢了。"我对他说,"抽烟吗?"我递给阿尔文一支骆驼牌香烟。很酷,对吧?
他接了烟。我不抽烟,但我总是带着烟。阿尔文早在还是个高中田径队员的时候抽起烟来就像个大烟囱了。这些事可得记着。
"小夏耐儿,她跟我姑姑住一个楼。在北地村那边对吧?我想我知道一个人,可能是他干的。你们明白我在说什么吧?"
"到目前为止还明白。"辛普森点头说。实际上,他在尽量做到好脾气。要想听得懂阿尔文·杰克逊喋喋不休的废话,你得有个莴苣头才行。
"你是想给我们看你掌握的情况吗?"我问他,"想帮我们解决难题吗?"。
"我要亲自指给你们看谁是切割手查基。怎么样?"他笑了,冲我直点头,"不过这可是因为是你和辛普森。我几个月以前就想要告诉别的侦探。他们听都不想听。伙计,他们不愿意听他妈我的。他们才没功夫听我废话呢。"
我感到自己就像他的爸爸、叔叔或者大哥一样。我感到自己对他负有责任。我不怎么喜欢这样。
"得了,我们听着呢。"我告诉他,"我们有功夫听你说。"
辛普森和我同阿尔文·杰克逊一起去北地村居民区。北地村是市内最危险的犯罪地区之一。不过似乎没有人关心这一点。第一警区的警察们已经放弃了努力。你只要去过北地村一次,你就很难再完全责怪他们了。
这对我似乎不是一条很有希望的线索。但是阿尔文·杰克逊没有什么其他的目的。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在这件事上我忽略了什么东西呢?
他用一根长长的手指指向那些黄砖楼房中的一栋。这栋楼和其他大多数楼一样破烂不堪。一块铁青色金属牌子挂在双重前门上:
三号楼。正面的楼梯破破烂烂的,看上去好像遭雷电击过或者被人用大锤锤过。
"他就住在那里面。一定是他干的。他叫伊曼纽尔·佩雷兹。有时候他在菲莫斯打杂。菲莫斯比萨店,你们知道吧?他追小孩子,伙计。他真是个疯子。是个讨厌的浑蛋。也是个吓人的浑蛋。他不喜欢谁叫他曼尼。他叫伊一曼一纽一尔。他一定要人家这么叫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