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岁。我仍然为此感到有点震惊。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可能已经干过两次可怕的儿童谋杀吗?这可以解释犯罪现场为什么显得那么不老练。但是,那种狂暴,那种残忍无情的暴力怎么解释呢?还有那种仇恨,又怎么解释呢?
他是个好孩子,侦探。那孩子的门上没有锁,没有插销。开始动手。辛普森和我拔出枪,冲进卧室里。
那个房间跟一般孩子的住处差不多,只是比我所见过的大多数孩子的房间里电脑和音响设备更多一些。敞开的衣柜门里挂着一件灰色的学员军礼服。有人把它砍成了碎片!
萨姆纳不在他的卧室里面!那天早晨他并不在睡那额外的半小时觉。
房间是空的。
弄得皱巴巴的床单上面很显眼地放着一张打印的便条。便条上只写着:无足轻重的人走了。
"这是什么?"摩尔上校读后咕哝说。
"怎么了?这是怎么回事?有谁能给我解释一下吗?这儿是怎么回事?"
我想我明白了,我读懂了那个孩子的便条。萨姆纳·摩尔是无足轻重的人--这是他的感受。而现在,无足轻重的人走了。
躺在便条旁边的一件衣服是他发出的第二条信息,无论谁先走进他的房间,都会看到。他把夏耐JU9件不见了的罩衣留下来了。这件小小的铁青色罩衣上沾满了血。
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是特鲁丝学校的凶手。他处于一种完全疯狂的状态之中。他现在正在华盛顿某个地方逃逸。
第66章
特鲁丝学校的凶手沿着M大街闲荡着,把《华盛顿邮报》从第一页看到最后一页,想找找看他是不是出名了。他在街上要了一上午的饭,讨了差不多十块钱。生活真不错!
他把报纸摊得开开的,没怎么看路,因此一路上撞到了各种各样的笨蛋。邮报上全是关于他妈的杰克与吉尔的报道,却没有什么关于他的。没有一段,没有一个词关于他所做的事情。报纸真他妈的荒唐。它们扯谎扯破了天,可大家还都得相信它们,对吧?
突然,他感觉非常难受,非常困惑,他都想就在人行道上躺下来放声大哭了。他不应该杀那些小孩子的,要是他坚持药物治疗的话他很可能就不会那样做了。但是德帕克特那药让他觉得昏昏沉沉的,他恨死他了,就好像它是中枢兴奋药士的宁一样。
就这样他的生活完全被毁掉了。他已经完蛋了。他这一生还没有真正开始就完了。
他站在破破烂烂的大街上,想着永远在这儿生活下去。没有人在这儿。没有人可以阻止,没有人。
他是来再看看索乔娜学校的。亚历克斯的儿子在那儿上学。他对亚历克斯恼火得要命。这个侦探没怎么把他当一回事,对吧?他甚至都没有跟辛普森一起到西奥多·罗斯福学校去。亚历克斯一次又一次地低估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