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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程树被两个男人骗过。

一个是她高中时候交的男友。浓情蜜意时他说要带她离开她的生活,结果转头就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母亲。

那时候的邓英还是个易爆无理的女人,知道这件事后,直接把她锁在家里,整整半个月没让她出去。

后来那个,是她上大学那会儿交的男朋友。他们约会的时候经常会带上她那时候的室友,结果一学期还没到,他就劈腿和她室友滚在一起。

走到这里,这一路上,她遇见吃相难看的男人数不胜数。

后来程树确信自己已经修炼成了一种功力,那就是看人很准,她一眼扫过去,对方心里个子丑寅卯龌龊干净都看得一目了然。

不过,她从来也不会刻意去猜测什么,只会跟从着自己的心走。譬如面对着谭临时,她有种本能的信任,便不会对他多设提防。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早上杜宜美的话将她的某些自以为是与优越感推翻了一地。

她不是没有接触过这样的男人:有着正式伴侣,却还出来和别的女人搞着暧昧;

她也不是什么义愤填膺的道德义士,面对他们,会恼羞成怒,会大声斥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母亲邓英削弱了她的这种冲动。

大家都一样,都是芸芸众生里摸爬滚打的一只刍狗,未必高贵,未必低贱。

她只讨厌他们的一样东西:那种极度的懦弱、摇摆、与不果决。

这长长的想法,程树都懒得和谭临说明——

就算他在前一天救过她,就算他前一天带给自己那种强烈的感动,此刻也全都化作别有用心的接近罢了。

并且,她将谭临今天的跟随看作另一种别有用心的接近。

拍完街尽头那个做民族包的老婆婆,程树将手机收好,直起腰转过身打算回去。

谁知,她大概是保持一个姿势久了,前两天又没有好好吃饭,而且太久没穿过鞋子——此时,眼前一阵发白,头猛地一晕。

她的脚一软,踩到一块石头,没踩稳,脚踝一下子崴到了。

“小心!”不远处的谭临几步冲到程树身旁,问道,“你没事吧?”

程树微微皱眉,低下头看自己的脚踝。应该是扭得厉害,她疼出了一身冷汗。

谭临也看过去。她脚踝高突的骨头处已经迅速红肿起来。

程树默不作声地撑着地面站了起来,一瘸一拐地,准备自己就这样走回林下客栈去。

“你不能走了。”谭临拦住她,“等会儿你的脚就要肿出来。你这样走,过两天恢复起来很慢的。“

程树看了他一眼,用眼神示意他放下手。

谭临站着没动,坚持道:“不行。”

程树便没再理会他。她径直绕过了他抬起的手臂,一瘸一拐,走得极慢。

谭临向来是个极其敏感的人,他在刚才就感受到了来自程树的这种冷若冰霜的疏离。如今她不听自己的话也在他预料之中。

他在原地踌躇片刻,像是做了什么重大的决定。

随后,他迈开步子,几下就赶到程树的身边,也不多说废话,一下子将她抱了起来。

她的身上传来一股辛辣而韧实的香气。

“嘶——”

他听见女人极轻微的倒抽气声。顺眼看去,她脸上布着大颗大颗的汗珠,显然是疼痛难忍了。

天气虽闷热,但山里地势高,倒也有几分清凉。现在她出了这么多汗,明显已经很痛,却也不表现出一刻的脆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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