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与对方并无私仇,但自己仍是有责任的;况且这些事不是一个人做的,也不只
是一个人知道,自己如果不写,别人也会揭露,因此不如自己交代出来。经过思想
斗争后,我的历史罪行便顺利地写了出来。
除此之外,我感到最难下笔的是那些很少人知道的事情,而且知道的人或是死
去或是不在大陆,便产生能不写便不写或能少写便少写的念头。为了写这些东西,
我的确进行过不少次的激烈思想斗争,常常弄得夜不成寐。但是我再一想,正是这
些见不得人的东西,或者更可有助于说明旧社会如何使人变成鬼,新社会如何来之
不易,于是勇气就来了。
我举几个简单的例子,便可以说明我为什么会有这种矛盾到极点的思想。例如
戴笠死后,军统局分为郑、唐、毛三派,我既属毛派又是唐派,同时因手中掌握大
量公家财物,还与郑介民老婆瓜分财物。所以,在写到我拥毛倒郑时,所耍的种种
手段,我是边写边擦汗,因为那种事连自己也感到太见不得人。我为了讨好毛人凤,
竟去鼓动大批军统特务的遗属,在郑介民老婆给郑做五十大寿时去大吵大闹,同时
又去讨好郑的老婆,告诉她有上百名拖儿带女的特务遗属要来郑家吃寿面,吓得郑
妻一再央求我去劝阻,我才赶去把那群人挡回,这件事由我挑动而能两面讨好。
又如,我曾帮助毛人风把郑介民挤出保密局,由毛当上了局长。毛人凤则过河
拆桥把我从局本部挤出去,像充军一样把我弄到云南去。最后,他到昆明住在我家
一个多月,我几次准备干掉他。这在我来说,当时不仅轻而易举,而且所能够做到
不给人发觉是我干的。但由于自己当时站在反动的立场上,考虑到报私仇会影响公
益,没有适当的人能接替他,才没有动手。
还有,一九四五年间,国民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竞选中委时,戴笠自己不愿当
中委,而把唐纵、郑介民推举出来。唐纵当选后,我去向他道喜。可能是由于我在
讲话时太强调了戴笠自己不愿当中委而让给别人,唐听了有点不高兴,他无意中冒
出一句:"最后没有委员长的话,谁也帮不了忙。"他这话刚一出口,看到我当时
的表情不大自然,知道说走了嘴,又马上补充一句:"如果没有戴先生提出来的话,
委员长有意栽培也有不便,总不好凭空下条子,因为这不是派工作。"我当时对他
这种态度表示出不痛快,他也察觉了,便一再叮咛我,刚才的谈话不要向别人去说。